广东培正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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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年·人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6.参评学年无挂科记录,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具体要求为: (1)学年学习成绩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排名10%以内,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10%以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超出前10%,但均在排名30%以内,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由省教育厅分配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年·人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6.参评学年无挂科记录,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班级排名50%以内; 8.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当年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的在库学生。 | 由省教育厅分配 | ||
国家助学金 | 2000——4000元/年·人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参评学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当年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的在库学生。 | 由省教育厅分配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8000元/年·人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及退役复学的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 10000元/年·人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 | 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 |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新入学残疾人大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一下基层工作满一年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 退费标准为本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和特殊教育12000元) |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18〕9号)基本条件和范围的毕业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根据下拨金额确定 |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2021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新教函〔2020〕505号)基本条件和范围的毕业生。 | 根据在校符合条件及范围的学生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资助,3000元/人 | 1.应届毕业生; 2.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或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的家庭);或持有残疾证的残疾毕业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生活补贴) | 5000元/年·人 | 退役安置地为广州市的退役士兵。 | 根据学校退役安置地为广州市的退役士兵学生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爱心基金 | 一次性资助,金额为2000—5000元。 | 1.学校在籍患重病学生; 2.学校在籍学生家庭遭遇重大变故; 3.学生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限制 |
爱心绿卡 | 3000元/年·人 | 1.一年级新生; 2.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家庭为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1)烈士子女;(2)孤儿;(3)单亲;(4)低保户;(5)建档立卡户 3.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 20名 | ||
校内奖学金 | 新生奖学金 | 4000-40000元/人,分四年发放 | 1.特等奖:高考总分达到高考所在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0分及以上,且在我校所属批次第一组志原(或第一志愿)填报; 2.一等奖:高考总分达到高考所在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在我校所属批次第一组志愿(或第一志愿)填报; 3.二等奖:高考总分达到我校本科录取最低分数线上50分及以上,且在我校所属批次第一组志愿(或第一志愿)填报; 4.三等奖:高考总分达到我校本科录取最低分数线上40分及以上,且在我校所属批次第一组志愿(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志愿。 | 无限制 | |
广东培正学院尚立奖学金 | 6000元/年·人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6.参评学年无挂科记录,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具体要求为: (1)学年学习成绩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排名10%以内,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10%以内,可申请广东培正学院尚立奖学金; (2)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超出前10%,但均在排名30%以内,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广东培正学院尚立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10名 | ||
广东培正学院奖学金、广东培正学院史带奖学金 | 一等1500元/年·人;二等800元/年·人;三等400元/年·人 | 1.热爱国家,遵守法律和校纪校 ,思想品德好,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刻苦钻研,勇于进取,成绩优秀,学年内无重修记录;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热心公益事业;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到合格; 5.参评一等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5%以内;参评二等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10%以内;参评三等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15%以内。 | 9%(一等1%,二等3%,三等5%) | ||
广东培正学院励志奖学金 | 1500元/年·人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6.参评学年无挂科记录,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班级排名50%以内; 8.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当年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的在库学生。 | 100名 | ||
梁尚立基金奖 | 500-1500元/年·人 | 1.在校期间及毕业后2年内考取研究生的学生; 2.荣获一级荣誉毕业生。 | 无限制 | ||
蔡少凤、卢遂业统计学奖学金 | 500元/年·人 | 统计学课程考试成绩和统计学方面论文优秀者 | 1名 | ||
体育特长生 | 3000-5000元/年·人 | 1.持有国家一、二级运动员证; 2.根据学校需要积极参加运动队训练,代表学校参加竞赛,取得市级以上前八名成绩(包括个人和团体奖项); 3.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认真学习,成绩合格; 5.凡无故不参加训练,不代表学校参赛者;品行不端,违反校纪受处分者;运动成绩欠佳者,取消奖励。 | 10名 | ||
创新创业奖学金 | 1000-5000元/年·人 | 一、基本条件: 1.在校全体学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和谐校园建设; 3.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专业基础扎实,没有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GPA达到2.8以上; 4.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申请学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校期间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在公开刊物上参与发表(排名前2名)过至少1篇关键词含“就业、创新、创业”的学术论文; 3.参加学校内外组织的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得校级(排名前2名)二等奖(银奖)以上奖项,省级(排名前3名)三等奖(铜奖)以上奖项; 4.拥有创新成果或专利,组建有稳定的创新创业团队; 5.创新创业团队融资5万以上风投资金; 6.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后孵化,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并获得优秀创业孵化团队。 | 特等奖1名; 一等奖不超过符合参评条件学生数的3%; 二等奖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8%; 三等奖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2%。 | ||
赴美加2+2项目、赴英加3+1项目奖学金 | 1000-3000元/人 | 一、留学生奖学金 通过学校出国资格审核,并获海外院校录取通知书且无违纪的学生; 二、特优留学生奖学金 通过学校出国资格审核、并获海外院校录取通知书、无违纪且雅思成绩高于/含6.0(单科成绩不低于/含5.5)的学生; 三、国际生奖学金(仅限国际班) 1.特优国际生奖学金:GPA值≥3.6,雅思成绩不低于/含6.0(单科成绩不低于/含5.5),按培养方案取得相应学分,无处分,无故缺考、重考、重修记录,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2.优秀国际生奖学金:GPA值:3.2≤GPA<3.6,雅思成绩不低于/含6.0(单科成绩不低于/含5.0),按培养方案取得相应学分,无处分,无故缺考、重考、重修记录,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3.国际生奖学金: GPA值:2.8≤GPA<3.2,雅思成绩不低于/含5.5(单科成绩不低于/含5.0),按培养方案取得相应学分,无处分,无故缺考、重考、重修记录,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 无限制 | ||
竞赛奖励 | 100-20000元 | 参加各项校外竞赛获奖个人及团体。 | 无限制 | ||
培优奖励金 | 100-1500元 | 优秀宿舍长、优秀易班先进个人、优秀易班班长、优秀学生组织、优秀二级心理辅导站、优秀心理班级、优秀先进班级、星级文明宿舍、优秀学风宿舍、优秀学风建设班级、优秀五四红旗团委、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团支部、优秀易班网络班级等方面获得荣誉。 | 无限制 | ||
广东培正学院助学金 | 800元/年·人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参评学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当年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的在库学生。 | 由学校分配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8.5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420个岗位 | ||
校内实习生 | 固定岗位:每月约1680元 | 1.大三、大四在校学生; 2.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3.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5.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 约35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学生科研资助 | 1500-3000元/个·项目 | 1.凡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的在校学生; 2.项目负责人每年度同时承担科研项目的总数不得超过1个,同时参与科研项目的总数不得超过2个; 3.未完成上年度科研任务的学生不得申报本年度科研项目; 4.科研项目的申报必须有1名指导教师,且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 无限制 | |
注:各普通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