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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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省教育厅厅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3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上一学年度经认定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根据省教育厅厅下达名额确定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8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认定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根据省教育厅厅认定的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4000-8000元 |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 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确定 | ||
地方政府资助 | 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 | 每年:一等补助金1000元; 二等补助金500元 | 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一年级新生,因家庭遭受重大灾害、发生重大变故(重大疾病)或其他情况导致在校生活特别困难的。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 每生每年10000元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 | 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 |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新入学残疾人本专业大学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助 | 每人每年7000元 | 退役一年以内考入高等院校的学生 | 根据实际入学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一下基层工作满一年。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 退费标准:本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和特殊教育12000元) |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18〕9号)基本条件和范围的毕业生,可于当年9月30日前由本人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勤工助学 | 每生每月不超过40个小时,每小时21元 |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 2.思想上进,作风正派,无违纪行为上; 3.学习刻苦,品学兼优; 4.责任心强,能认真履行劳动协议。 | 约4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学费减免1000—7000元; 广东省内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全额减免。 | 1.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等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 2.孤儿且无其他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者; 3.父母残疾且基本无劳动能力,家庭生活以救济为主,无其他经济来源者; 4.遭遇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的突发性自然灾害或严重事件,致使家庭经济极其困难,而无力支付当年学费者; 5.符合国家其他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 | 不超过各学院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2% |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
寒假留校困难生资助 | 500元/人 | 寒假期间留校的全日制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校内奖学金 | 新生奖学金 | 1.校长奖学金:15000元/人; 2.综合分奖:5000元/人; 3.专业总分奖:5000元/人; 4.文化总分奖:5000元/人。 |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参与入学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夏季统一考试,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新生。 | 1.校长奖学金:4人; 2.综合分奖:书法类、造型类、设计类综合分排名前2%,校考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3.专业总分奖:书法类、造型类、设计类专业总分排名前2%,校考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4.文化总分奖:5人。 | |
综合测评奖学金 | 每年:一等5000元、二等2500元、三等1300元、单项奖500元;优秀毕业生2500元、毕业创作优秀奖1500元;先进班集体1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5%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一等3%,二等6%,三等12%,单项奖10%;优秀毕业生8%,毕业创作优秀奖20%;先进班集体按学生班级总数的15%确定名额 | ||
共青团系列奖学金 (共青团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优秀学生会和优秀学生社团;十佳学生干部标兵、百优学生干部;十佳志愿服务标兵、百优志愿者等) | 200-3000元 (包含集体奖项)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取得突出成绩,表现突出; 3.符合相关评选条件 | 根据团省委下达文件和 实际申请、审核通过的名额确定。 | ||
文体比赛奖学金 | 10-3000元 (包含集体奖项) | 各类创新创业、文体比赛中获奖的团体及个人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 奖助金 | 创新创业资助金 | 创业启动金:3000元 创业奖励金:1000元 | 经学校组织评选,为顺利入住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和成功创业并注册营业执照通过学校审核的学生,提供创新创业资助。 | 无限制 | |
“三支一扶”校内奖励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最多发放两年 | 对志愿服务西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及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除省财政支付的各类补贴外,服务期满,学校发放奖励金。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 就业补助金 | 交通补助:500-1500元/人 培训补贴:2000元以内 | 为当年6月8日前赴广州市外求职面试的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发放交通补助;支持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参加应用型就业技能提升课程培训,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发放一次性培训补贴。 | 无限制 | ||
情暖冬日师生主题作品展 | 500-3000元 | 入围展览的优秀创作者 | 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 三等奖24名,优秀奖若干 | ||
仲明助学金 | 5000元/人 | 家庭困难本科新生 | 按照仲明助学金管委会分配的人数确定,15人左右 | ||
荣发雕塑基础教学奖学金 | 课程奖,800/课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2-4年级学生,根据年度结课数量,公共雕塑专业方向每门课程评出1名获奖学生,雕塑专业每门课程评出2名获奖学生 | 每位同学该年度获奖最多不超过3门课程 | ||
黎明雕塑创作奖学金 | 一等奖1人,10000元/人; 二等奖2人,6000元/人; 三等奖5人,3000元/人。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优秀毕业创作 | 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 | ||
雅迪斯服装设计奖学金 | 一等奖:2000元/人; 二等奖:1000元/人; 三等奖:500元/人。 | 奖励工业设计学院服装专业优秀毕业设计作品的作者(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学生) | 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6名。 | ||
关山月中国画奖学金 | 8000元/人 | 中国画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的本科生 | 设置本科生2名 | ||
许钦松创作奖 | 一等奖:8000元/人; 二等奖:5000元/人; 三等奖:3000元/人。 | 绘画艺术学院、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中国画学院、美术教育学院、工艺美术学院毕业创作的优秀作品 | 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6名。 | ||
王肇民艺术奖 | 一等奖:10000元/人; 二等奖:8000元/人; 三等奖:5000元/人。 | 绘画艺术学院水彩画系毕业生 | 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 ||
注:实际执行时间和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请参照具体工作通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