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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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 7.成绩要求:评审学年所有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评审范围前10%(含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申请时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盖章确认后上报。 | 上一年度75名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一)二年级及以上年级; 7.评审学年所有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评选范围前50%。 8.体质健康要求:评审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9.缴清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所有应缴费用或因家庭经济困难已办理缓交费手续。 | 上一年度1200名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应助尽助,国家助学金未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校内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方式予以资助。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 | 每人不超过6000元 | 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 每生每年10000元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 | 专科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 |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新入学残疾人本专业大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一下基层工作满一年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 退费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和特殊教育12000元) |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18〕9号)基本条件和范围的毕业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2000元/人 | 城乡困难家庭(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1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500元/人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身体残疾、少数民族毕业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路费补贴 | 300-500元/人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寒暑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慰问金 | 600元/人,另外每个家庭给予300元慰问品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学院申报和学校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8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30%(一等3%,二等7%,三等20%) | ||
“双百工程”创新实验班 学生优秀学业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有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3.学业成绩依次排列为本班前15%的学生具备获奖资格,其中学业成绩最高者获一等奖,其余获二等奖 | 15%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4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900个岗位 | ||
“智造顺德”学业奖学金 | 5000元/人 | 参看各项奖助学金的实施细则 | 每年60名 | ||
高山集团奖学金 | 2000元/人 | 每年10名 | |||
汇海集团奖学金 | 1500元/人 | 每年20名 | |||
南洋奖学金 | 2000元/人 | 每年25名 | |||
李卉奖学金 | 1000元/人 | 每年10名 | |||
夏和义奖学金 | 1000元/人 | 每年10名 | |||
张荣发助学金 | 5000元/人 | 每年10名 | |||
中国航海奖学金 | 1500元/人 | 每年3名 | |||
珠江航运助学金 | 1500元/人 | 每年20名 | |||
新希望六和奖学金 | 1500元/人 | 每年20名 | |||
利洋励志奖学金 | 2000元/人 | 每年12名 | |||
社会类资助 |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 2000元/人 | 每年16名 | ||
黄裕炜奖学金 | 2000元/人 | 每年10名 | |||
许培涛助学金 | 1000元/人 | 每年10名 | |||
正大奖学金 | 2000元/人 | 每年30名 | |||
“正邦生态养殖”奖学金 | 1500元/人 | 每年2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