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0-61648426、020-61648427、020-62789502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所在年级专业的前5%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含),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所在年级专业的前10%。 | 根据上级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列入上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所在年级专业的前50%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70分(含)。 | 根据上级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分十个月发放:特殊困难学生400元/月;比较困难学生350元/月;一般困难学生300元/月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全国资助管理系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并获得相应资助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4000—8000元 | 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所在年级专业前80%。 | 根据上级下达名额确定 | ||
地方政府资助 | 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 | 每人不超过6000元 | 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 每生每年10000元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 | 专科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 |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新入学残疾人本专科大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助 | 每人每年7000元 | 退役一年以内考入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 | 根据实际入学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以下基层工作满一年。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 退费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和特殊教育12000元) |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18〕9号)基本条件和范围的毕业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资助金额视申请人数确定 |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学校当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确定 | ||
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 | 每生每年5000元 | 从广州市辖区批准入伍的退役士兵均可申请。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校内生活补助及第一学年学费资助 | 新生入校第一学年3000-6000元 | 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均可申请。 | 无限制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4000元 | 学生或家庭突发重大变故,致使学生本人生活特别困难的均可申请。 | 无限制 | ||
寒假留校学生春节慰问金和伙食补助 | 根据留校学生申请人数确定 | 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其他各类临时困难补助(如手机流量补助,返乡路费补助,核酸检测补助,自然灾害等临时生活补助等)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助学金 | 森泉助学金 | 每生5000元 | 学习成绩排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所在年级专业的前50%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70分(含)。 | 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40人 | |
校内奖学金 | 学校学年奖学金 | 每年: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 在学校下达的比例范围内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分数从高到低排。 | 获奖比例为在校生的20%(一等奖2%,二等奖5%,三等奖13%) | |
班举俊奖学金 | 每生5000元 | 学习成绩排名在所在年级专业的前5%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含)。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所在年级专业的前10%。 | 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生40人 | ||
杨帆女子奖学金 | 每生4000元 | 学习成绩学年(年均)总评70分以上,单科成绩均高于全年级平均分,通过英语六级。各方面表现优异。 | 临床医学专业应届女毕业生6人 | ||
郭泽伟科技创新奖学金 | 每生3000元 | 各科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学年(年均)总评70分以上,单科成绩均高于全年级平均分,通过英语六级。各方面表现优异。 | 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8人 | ||
陈伟洪奖学金 | 每生3000元 | 各科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学年(年均)总评70分以上,单科成绩均高于全年级平均分,通过英语六级。各方面表现优异。 | 卫生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8人 | ||
助力成长资助 |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 | 每生30000元 | 品学兼优且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报名申请,由学校进行选拔推荐。 | 每年10-12人 | |
实地走访困难学生家庭 | 每生500元慰问金和200元慰问品 | 每年寒暑假重点走访建档立卡、低保户等特殊困难学生家庭。 | 无限制 | ||
报销学术论文发表版面费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 | 无限制 | ||
助学贷款代偿 | 根据贷款毕业生实际本息确定 | 特殊困难无力偿还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均可申请。 | 无限制 | ||
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文体活动奖励 | 根据学生获奖情况确定,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0元 | 符合学校认定的课外学术科技文体活动奖励项目。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 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学生本人或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无力维持生计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6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8.3元。 | 学有余力,身体健康,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上岗。 | 固定岗位约350个,临时岗位数量根据校内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