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731-84635278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52个贫困地区的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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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疫情困难补助 | 补助500-2000元 | 1、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感染新冠肺炎而导致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读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且父母为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医务工作者的在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2019年通过认定的学生)。 3、湖北地区(当前家庭所在地)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2019年通过认定的学生,其中特别困难学生是指认定为“特困”的学生)。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 | 总体要求:(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优良,行为文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一等奖学金:(1)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度平均成绩达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成绩应在80分以上或班级排名前五,英语通过规定级别; (2)综合考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20% (采用四舍五制)。 二等奖学金:(1)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一学年的平均成绩为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应在75分以上或班级排名前十,英语按规定过级; (2)综合考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40% (采用四舍五入制) | 13%(一等3%,二等10%)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150-4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5-7元 | 1.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且由学院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的方式认定确为贫困生、特困生或残疾生;2、学生可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原则生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个小时。学生不得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碍社会公德的活动。 | 65 | ||
特困补助 | 全年预算15000元-20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5% | ||
助力成长资助 | 求职创业补贴 | 15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残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床品资助 | 454元/人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5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