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731-22777034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52个贫困地区的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 | …… | …… | |||
…… | …… | …… | ……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勤于实践;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20%。 | 7%(一等1%,二等2%,三等4%) | |
技能赛奖学金 | 1000元-80000元 | 技能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培优奖学金 | 100元-1000元 |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单项积极分子、半军事化管理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生、十佳学习标兵等方面获得荣誉 | 无限制 | ||
单项奖学金 | 每年:一等500元;二等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努力且学习成绩全科及格,勤于实践;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2.热爱集体,积极进取,在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知识竞赛、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荣誉者可申报一等单项奖学金,获得市级荣誉者可申报二等单项奖学金。 | 无限制 | ||
自强奖学金 | 每年: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刻苦且学习成绩全科及格,勤于实践;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2.家庭经济困难(已核定为贫困生)、生活俭朴,在自强不息方面表现突出。 | 1% | ||
创新创业奖学金 | 每年:一等团队奖励2000元;二等团队奖励1000元;三等团队奖励500元 | 1.团队成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身心健康。 2.申报团队的创新创业项目在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或取得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较突出的成绩。省级以上(含省级)获奖者可申报一等创新创业奖学金,市级获奖者可申报二等创新创业奖学金,校级获奖者可申报三等创新创业奖学金。 | 无限制 | ||
国奖推荐奖学金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500-800元/个 | 项目已获创新创业学院审核通过; | 无限制 | |
专升本(3+2)资助 | |||||
专升本(自考)资助 | |||||
技能提升资助 | |||||
公益活动资助 | |||||
社团会费资助 | 社团经费60% | 1.学校社团正式成员;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困难学生应征入伍资助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15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