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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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52个贫困地区的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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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300-700/月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走访慰问2000元/人;孤儿慰问1000元/人;往返车票按实际车票补助。 | 本年内发生重大家庭变故的学生家庭进行慰问走访;孤儿和事实孤儿给予资助;对困难学生给予寒假往返家庭学校车费补助。 | 走访10人;孤儿按实际人数;车票按困难生10%。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特等1500元;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1.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未受过学院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3.未无故拖欠应缴纳的学费及有关费用。4.必修功课学年成绩平均分在规定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完成规定学分。 5.学生学年操行评定等级为优秀; 6.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名次在班级的前30%。 | 特等3‰,一等2%,二等5%,三等12% | |
技能赛奖学金 | 400-5000元 | 技能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培优奖学金 | 200-10000元 | 学习进步奖学金按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2%评定,金额为200元/人。社团活动贡献奖学金按各社团总人数的2%(四舍五入)评定,奖励标准200元/人。优秀团学干部奖学金按各级团学干部人数的10%(四舍五入)组织评定,奖励标准200元/人。 | 学习进步奖学金、社团活动贡献奖学金按参评人数2%;优秀团学干部奖学金按参评人数10%。 | ||
优秀毕业生奖金 | 优秀毕业生600元/人;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1000/人。 | 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获得者。 | 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 | ||
勤工助学 | 图书馆工资9元/小时,劳务型岗位12元/小时,能力型岗位15元/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每月约360-600元。临时岗12元/小时。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固定岗约100个;临时岗约500个。 | ||
学费减免 | 减免4600-13800元 | 1.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公益活动资助 | 60元每人每天 | 1.项目已获校团委审核通过; 2.(1)(2)满足其一:(1)活动项目负责人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活动项目成员(除负责人外)四分之一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活动项目成员三分之一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社团会费资助 | 40元/人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已正式成为学校社团成员。 | 无限制 | ||
见义勇为奖 | 200-10000元/人 | 见义勇为奖在见义勇为行为被认定后及时发放,根据见义勇为行为的大小可以给予200-10000元/人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学生工作处提出,党委会审定。 | 无限制 | ||
火车优惠卡 | 7元/人 | 大一学生 | 约3600人 | ||
学生保险 | 校责险10元/人;实习险20元/人 | 全院在校生;大三学生 | 校责险约9700人;实习险约3500人 | ||
水费补贴 | 30吨/人 | 全院在校生 | 无限制 | ||
电费补贴 | 50度/人 | 全院在校生 | 无限制 | ||
实训服 | 1套/人 | 全院在校生 | 无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