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传媒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7-81979453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况;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内无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综合素质测评和课程学习测评成绩均须排名班级前30%以内;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已获得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金 | 依据每年下发金额制定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况;;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已获得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生源地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需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退役士兵学生的教育资助按照学年进行申请,资助标准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1.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新生;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往)届毕业生; 4.退役复学的在校生 5.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应(往)届毕业生; 6.自主就业退役一年以上的退役士兵,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15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优秀。 (二)具体条件: 1.一等:综合素质测评和课程学习测评成绩均须排名班级前10%以内; 2.一等:综合素质测评和课程学习测评成绩均须排名班级前20%以内; 3.一等:综合素质测评和课程学习测评成绩均须排名班级前30%以内。 | 10%(一等2%,二等3%,三等5%,不含一年级生) |
单项奖学金 | 每年:100元 |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二)具体条件: 1.精神文明奖:有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先进事迹在学校、社会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 2.学习进步奖:课程学习成绩测评排名比上一学年提前班级人数的30%; 3.科技创新奖:科技发明成果(科研成果)获批准立项或获得国家专利的; 4.优秀社会工作奖:积极承担为学生服务的有关工作,对校、院、班级及寝室的工作有较大贡献。 | 在校生5% | ||
校长奖学金 | 每年评选十名,每人10000元 |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况;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国家级行业协会专业比赛中获突出成绩,在省级专业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在学术研究或创新发明上取得显著成绩,并经权威机构认可; 3.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前三名,为学校争得荣誉,集体项目应是主力队员; 4.参加省级及以上文艺比赛获得前三名,为学校争得荣誉,集体项目应是主要演员; 5.在社会公益、自主创业、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校长奖学金评选: 1.基本素质测评成绩不合格的 2.思想品德、课程学习、体质健康与锻炼三项测评中任一项不合格的; 3.学年内有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的; 4.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其他应取消评奖资格的情况。 | 每年10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包括岗位名称、数量、工作内容,上岗条件、招聘时间等)向全校发布。有意向申报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武汉传媒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自荐表》前往用工单位报名及参加面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推荐录用。 | 30-50个固定岗位 临时岗位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根据学生情况议定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可减免一定数额的学费; 2.教职工子女就读我校,有一定的学费减免政策。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资助育人 | 重点项目经费资助2000元/项; 一般项目经费资助1000元/项。 | 1.项目内容以科研项目为主,其他项目类型为辅; 2.申报项目的形式为学生立项,且须聘请指导教师1-2名; 3.项目需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人数控制在3-5人,且需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即立项人) 4.立项人必须为当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成员可以为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申报学生每人限报1个项目。 | 无限制 | |
武传使者家乡行 | 发放补贴500元/人 | 1.参与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2.学年国家奖学 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