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档案转接
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通过邮政EMS或机要寄送):
收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广东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处
邮编:510521
学生档案工作联系人:吴雅老师
联系电话:020-37216135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所有普通专升本学生党员都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未转入党组织关系的党员不参加我校党组织的一切活动。
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时,省外学生党员须通过原所在市、县委组织部(或省市教育工委)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名称:“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去向填“广东金融学院党委”);省内学生党员须通过党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转接,去向选择“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同时需在“备注”栏注明“肇庆校区党总支”。
新生党员报到时,需将本人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密封件交到我校肇庆校区党总支审核。
三、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我校2022年普通专升本录取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时,在确认具体班级团支部名称后,省内学生团员须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搜索团支部名称,自行发起转接;省外学生团员须在原单位开具介绍信后,通过原系统发起转入广东的转接申请,并于5个自然日内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向转入团组织(所在班级团支部)进行团员报到。
原则上,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应在开学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
新生团员报到时,需将团员档案材料密封件、本人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肇庆校区团总支保存。
四、户口迁移
根据公安部户籍管理改革精神,大学生入学前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迁移户口,不迁户口对就业没有影响。凡需迁移户口的专升本录取学生,最迟须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将户口迁移证交到广东金融学院保卫处,过期一律不予办理。
注意事项:
1.广东省内户籍学生需交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原件,户口簿户主第一页与学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
外省户籍学生需交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户口迁移证:凭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2.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籍贯栏字迹要清晰规范,户口迁移证上的 “姓名”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相符;出生地和籍贯栏要填写到市、区(县)。
3.户口迁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广东金融学院。
4.新生户口迁入广东金融学院集体户后,户口性质全部转为非农业集体户口,入学前属于农业户口的学生毕业迁回原籍后,户口性质能否恢复农业户口由原籍公安机关决定。在校期间非特殊原因(如结业、退学、被开除、判处徒刑等)不能迁出户口。
5.户口迁移问题咨询电话:020-37216127。
五、申请更改录取通知书收件地址
2022年普通专升本录取学生如需修改录取通知书收件地址,请加QQ号1983923720联系具体操作流程。
文章来源(官网发布地址):http://zs.gduf.edu.cn/info/1023/2154.htm
官网发布缓存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