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的安排,我校福建省艺术体育类本科录取已于7月15日结束。
具体录取情况如下:
(文化成绩为裸分,不含文化加分)
福建省艺术体育类投档原则:
美术类投档成绩=文化成绩×40% 专业成绩×2.5×60%
书法类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 专业成绩×2.5×50%
音乐类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 专业成绩×2.5×70%
舞蹈类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 专业成绩×2.5×70%
编导类投档成绩=文化成绩×60% 专业成绩×2.5×40%
体育类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 专业成绩×7.5×70%
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
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9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3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音乐学、音乐表演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并且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
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书法学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2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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