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工作体制。
第十六条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认可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学校提档比例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招生考试网站或拨打学校招生电话(0731-85657813)查询。
第十九条应、往届毕业生的招生录取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被录取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学校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