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7.21更新)
省市 | 批次(科类) | 最高分 | 最低分 |
上海 | 本科艺术甲平行(美术) | ||
本科艺术甲平行(美术-中韩合作办学) | |||
本科艺术甲平行(表演) | |||
本科艺术乙顺序(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
吉林 | 艺术本科第一批(文)(美术) | 608.2 | 597.8 |
黑龙江 | 艺术本科(文)(美术) | 521 | 510 |
江苏 | 艺术本科2小批(历史)(美术) | 530 | 519 |
浙江 | 本科艺术统考(美术类) | 578 | 559 |
本科艺术统考(时装表演类) | 613 | 572 | |
安徽 | 艺术本科二批(美术) | 774 | 759 |
江西 | 艺术本科(美术) | 566.16 | 558.19 |
山东 | 艺术本科统考(美术类) | 596.55 | 574.15 |
艺术校级联考(服装表演类) | 92.6 | 87.6 | |
艺术校级联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516.22 | 471.86 | |
河南 | 艺术本科(文)(美术) | 562 | 475 |
湖北 | 艺术本科(美术) |
浙江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录取数 | 投档线 | 投档位次 |
摄影 | 1 | 571 | B-02605 |
视觉传达设计 | 1 | 578 | B-01998 |
艺术与科技 | 1 | 572 | B-02556 |
产品设计 | 1 | 575 | B-02205 |
环境设计 | 1 | 565 | B-03370 |
数字媒体艺术 | 3 | 559 | B-04128 |
山东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录取数 | 投档线 |
视觉传达设计 | 1 | 596.55 |
数字媒体艺术 | 1 | 591.30 |
摄影 | 1 | 574.15 |
录取规则:
1.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
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省统考合格线;校级联考成绩须达到联考合格线;校考成绩须达到校考合格线。
2.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
(1)除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和表演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市)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2)在满足“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专业间无级差分。
(3)折算总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50%+(高考文化满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满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50%。
(4)各省级招办投档时,如文理计划单列的,则按文理分别排序录取。如对折算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的,则按其折算成绩排序录取,不再另行计算“折算总分”。
(5)同分情况:折算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上海生源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并使用该校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山东生源须参加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校级联考,并使用该联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2)在满足“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折算总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70%+(高考文化满分÷专业满分)×专业成绩×30%。省级招办投档时,如对折算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的,则按其折算成绩排序录取,不再另行计算“折算总分”。
(4)同分情况:折算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表演专业
(1)浙江生源须参加浙江省时装表演类省统考,并使用该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山东生源须参加山东省服装表演类校级联考,并使用该联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2)在满足“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省级招办投档时,投档成绩有统一折算办法的,则按其折算成绩排序录取。
(4)同分情况: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