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
长沙学院已完成湖南省
普通类专业录取
具体录取情况如下
湖南省
同分排序
当按分排序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录取查询更新
江苏省(普通类)
北京市(普通类)
天津市(普通类)
广东省(艺术类)
浙江省(艺术类)
福建省(艺术类)
广西省(艺术类)
湖南省(艺术类)
河北省(艺术类)
安徽省(艺术类)
河南省(艺术类)
重庆市(艺术类)
辽宁省(艺术类)
甘肃省(艺术类)
江苏省(艺术类)
海南省(艺术类)
贵州省(艺术类)
陕西省(艺术类)
注:请考生核对家庭地址(邮寄通知书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长沙学院招生办联系(0731-8426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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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1.录取期间进档到长沙学院的考生都将接到长沙学院招生办的亲切来电,确认拟录退情况或专业调剂情况,一定不要错过哦!
如果你担心接到诈骗电话,请仔细甄别以下几点;
①致电号码均以0731-84261开头;
②与你通话的老师熟知你填报我校的专业志愿及志愿顺序;
③绝对不会要求考生支付任何费用。
2.学校将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通过邮政EMS方式一次性邮寄给新生,不再另行寄送其他材料,也不再授权其他任何单位寄送和发放任何材料,邮资已由学校统一支付。学校不以任何形式向新生收取除学杂费之外的费用,也未安排任何人员在线上线下推销任何物品!请新生谨防诈骗!
长小招特别提醒:
录取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
如有关于我校招生录取方面的疑问,欢迎拨打长沙学院本科招生咨询热线:0731-84261447
长小招根据各省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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