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录取规则:
1.本科:
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本科A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投档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2.专科:
美术类考生:[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考生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其中文化课成绩满分为750分,专业课成绩满分为300分。排序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
其他类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投档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投档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照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