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为广大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在校修读主修专业期间,无不及格课程记录(不含公共选修课、辅修专业课)。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等文件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
5.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以及“教育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进行查询。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三.报名时间与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7月25日—7月31日17:00截止。
(二)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直接在扫码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同时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本科阶段获奖证书等照片。
四.录取办法及流程
1.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主要依据考生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优先考虑综合测评分数高者,其次再考虑省级以上证书获奖者。
2.拟录取名单于8月2日在广东白云学院官网公布。
3.最终录取结果以广东省考试院审核通过为准。
五.学籍管理与培养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2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学籍管理、学费、资助政策等按照相应专业2022级本科生执行。
2.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六.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1. 已录取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参照2022年新生入学须知)。
2.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3.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负责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八.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1.招生咨询咨询部门:
广东白云学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20-36093333
电子邮箱:zsb@baiyu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baiyu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baiyunu.edu.cn
2.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监督与申诉受理部门:广东白云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段老师
监督电话:020-89913863
电子邮箱:byjjw@baiyu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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