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的第1862期
让每一位学生都沐浴在学生资助的和煦阳光下
每一个花朵都应该绽放
每一个梦想都值得灌溉
在文达学院
我们积极履行
“助贫奖优,资助育人”
的使命
让每一位学生都沐浴在
学生资助的和煦阳光下
PART-01
资 助 政 策
01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LPR5Y-0.3%)执行。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02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3000元、2000元。
03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04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05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06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07校内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1500元、1000元,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08校内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习成绩良好,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其中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还设有校园年度人物5000元、自强之星1000元等奖学金。
09困难补助
专项困难补助:包含伙食补助、路费补助、贫困生回访等以及学校特色“暖冬工程”、“千百万走访”爱心资助等,用于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学生家庭突然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故,家庭成员或学生本人突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困难。
10其他政策与措施
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子资助。
2.学费减免
无生活来源的孤儿、烈士子女、单亲及残疾、建档立卡及符合其他国家政策规定的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PART-02
资 助 咨 询
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力学笃行
勤奋坚毅
不负韶华
勇敢追梦
为你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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