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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有效保障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一步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师生开学返校安排
(一)学生:
1.2020级和2021级学生9月2日报到注册,2019级学生9月3日报到注册,9月5日正式上课。
2.2022级新生9月3日报到注册,9月13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
9月1日(周四)正式上班,9月3日-9月4日(周末)正常上班。
02开学返校人员防疫要求
(一)在国(境)外师生原则上暂不返校。
(二)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三)本人或共同居住者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四)当前被属地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日常健康监测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五)师生员工返校须持有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进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返校前完成连续14天健康打卡。
(六)返校前7天有发热(体温高于37.3度)、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须经当地医院就诊确认排除新冠肺炎,并凭进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医院诊断证明报到。
(七)学生返校须提前在线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返校,严禁未经审批私自返校。暂缓返校师生员工由所属单位负责建立“一对一”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
(八)从嘉兴市外返校的师生员工需提前报备。省内疫情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和省外来海宁人员,经报备无需纳入健康管理的,按属地要求倡导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和“3天2检”(即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师生员工返校后按照属地防疫政策,执行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
(九)属于暂缓返校的师生员工请主动联系所在二级学院(部门)报告暂缓返校,具体返校报到时间和要求,根据上级部门及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另行通知。
03开学准备工作要求
(一)精准摸排师生情况。全面摸排返校师生的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要求师生在开学前14天每日测量体温,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完成健康打卡。根据摸排情况,对师生员工进行分类返校管理。
(二)全面做好防疫准备。做好疫情防控所需设施设备及物资储备,全面核查临时隔离点等场所,按要求配备防疫物资。各部门开学前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校园安全、环境卫生整治与预防性消毒工作,对教室、实验室、食堂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清洁,彻底整治校内卫生死角,有效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确保校舍及各类设施设备均能安全正常使用。
(三)周密落实服务保障。强化医务、安保等校园防控队伍力量,周密做好师生就餐、住宿等安排。加强返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前告知师生健康申报、疫情防控规定及开学返校注意事项,提醒做好返校途中的个人防护。关注与引导舆情,及时回应师生诉求,做好服务保障。
(四)科学做好教学预案。任课教师如因疫情防控要求暂缓返校,由二级学院安排其他教师暂时代课,如暂无代课条件的,由二级学院统一向教学管理部门申请转为线上教学。学生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按期返校参加缓补考的,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教务管理部门商讨处理。
(五)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严格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处置演练,一旦发现疑似病情、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异常情况,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属地卫健部门妥善处置。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相关舆情引导与管控,引导师生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政策,确保校园平安。高度重视开学前后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动态排查上报和跟踪记录制度,逐一开展心理排查。有序开展校内文体活动,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加强家校协同,完善学生心理健康预警、干预等措施,防范学生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六)扎实上好“开学第一课”。合理制订新学期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的关系。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卫生防疫、安全教育和防疫演练,上好新学期“开学第一课”。合理把握教学进度,科学安排实习实训。做好应急情况下启动网上教学的准备,健全完善线上线下教学转换机制。
(七)持续推动疫苗接种。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和组织力度,实现校内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重点人员“应接必接”。鼓励并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师生员工加强免疫接种,加快构建校园人群的免疫屏障。动员符合条件的2022级新生在入学报到前在当地进行新冠疫苗接种。
04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从紧加强校园防控。严格落实校门管理,师生需扫“嘉行码”,凭校园通行码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查验防疫行程卡等进入校园,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对必要来访人员,严格实行登记审核制度,落实进校戴口罩、亮码、测温、查验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制度。学生管理部门、各二级学院要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管理。
(二)从严落实人员管控。多渠道提醒师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少聚集、原则上不参加大型聚集性活动。坚持做好每日健康打卡,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后勤、保安、食堂等工作人员管理,在岗前进行1次疫情防控和安全知识全员培训。
(三)严控大型聚集活动。严格校园活动管控,按照“非必要不召开”“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减少各类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审批,活动主办、承办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或相关工作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对于校内密闭的公共场所,原则上其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
(四)强化物品管理。做好进校物品(包括快递、邮件及其他进校物品)管理,做好检查和消毒消杀,杜绝“物传人”风险。接触过涉疫物品的师生员工须进行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管理。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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