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同学们:
秋季开学在即,由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现根据上级和属地政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开学须知,具体如下,请知照执行。
一、开学时间安排
1. 学生:老生8月26日回校注册,8月29日正式上课;新生9月13日报到,9月19日正式上课。
2. 教职工:8月25日上班;其中,党政管理、科研教辅人员上午9:00回校报到,教师下午1:30回校报到。
二、疫情防控要求
1. 所有师生员工在返校前,要满足连续7天自我健康监测要求。动态关注广州市近期对涉疫地区来(返)穗人员管控措施,要求居家隔离的,暂停返校。待广州市管控措施允许,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2. 处在中、高风险地区和实施封控、管控管理区域的师生员工推迟返校,待所在地区降至低风险等级或解除封控、管控措施后,方可返校。
3. 从境外入境(目的地为广州市)、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有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按广州市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具体措施分别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方可返校。
4. 全体师生员工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返校途中务必做好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日常个人防护措施。学生返校后7天内非必要不外出,教职工7天内坚持“学校与居住地两点一线”的轨迹要求,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组织聚集性活动。
5.继续落实学校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每日健康打卡”制度,启用“小天数字哨兵助手”(具体操作另行通知),准确掌握师生员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要对防控工作,尤其是“五本台账”的健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开学后,原则上学生“非必要不离市”、教职工“非必要不出省”、校外人员“非必须不进校”,做好个人健康卫生防护,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参加群体性聚餐聚会活动,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6.师生员工返校实行报告审核制度。
教职员工(含家属)返校返岗实行主动报告制,各单位教职员工主动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前如实报告开学前7天内有关旅居史、接触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并承诺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的人员信息后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统计全校教职员工的信息。获得批准后,个人方可返校返岗。涉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校的教职工,务必主动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要求严格做好隔离防范措施。对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要暂缓返校返岗,严禁带病或未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教职工返校返岗。
学生返校实行审核制度,学生个人如实向所在院(系、部)报告开学前7天内有关旅居史、接触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并承诺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院(系、部)汇总学生的信息后,向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部报告,由学生工作部负责本科学生、研究生部负责研究生信息的统筹、统计,审核合格的学生,方可返校。未经批准,学生一律不得返校,更不能私自提前返校。
尚在境外的学生,由港澳台和外事工作部统筹、统计,其返校要求执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通知要求,严格实行“7 3”健康管理。
物业、食堂、绿化、工地等从业人员返校,由总务后勤部统筹、统计,并落实落细上级和学校有关防疫要求。
附中师生员工返校由附中统筹、统计,并落实落细上级和学校有关防疫要求。
7. 师生员工返校后,学校将开展全员“三天两检”核酸检测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星海音乐学院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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