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助
政策宝典
恭喜已经领取到录取通知书的
准大学生们
即将进入人生下一站啦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在顺利入学、完成学业的情况下
还能拥有更多人生出彩的机会
那么接下来细细品味一下
这份学生资助政策宝典吧!
广大青年要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让青春在为祖国、为民族、为人民、为人类的不懈奋斗中绽放绚丽之花。
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新时代中国青年要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前进姿态,同亿万人民一道,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长征路上奋勇搏击。
——习近平
为了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打消心中顾虑,以饱满的热情,自信、昂扬地走进大学殿堂,也让您对我校的学生资助工作有更好的了解,下面,向您简要介绍我校对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内容如下: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申请时间:新生报到期间
在新生报到之际,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 “绿色通道”。确有困难的新生,可在入学时向学校申请缓交学费及其他部分费用,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学校会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密切关注这部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态,并根据具体情况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发放困难补助等,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国家资助项目
一、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高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职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
一般办理程序为:①提出申请: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②资格审核: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③发放贷款:经办银行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携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来校办理报到手续。
以上需要准备的材料随年度办理相关部门要求而变动,请按当年通知为准。
二、国家助学金
申请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
1. 高职学生:资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或明确纳入政策范围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特困生),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贫困生);
2. 中职学生:资助标准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学生: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特困生),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1800元(贫困生)。
三、国家奖学金
申请时间:二年级起每学年第一学期
1、高职学生:在校期间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中职学生:在校期间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时间:二年级起每学年第一学期
高职学生: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五、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申请时间:每年学生入伍之前/学生退役返校后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实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六、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边远地区)
申请时间:分为一批及二批申请,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5月及8月前后(以当年通知为准)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专科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七、北京市政府奖学金
中职学生: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具有本市正式学籍、本市户籍(或纳入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录取的外地生源)的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
八、免学费
中职学生:对全日制学历中等职业教育具有本市正式学籍的农村(含县镇)学生、涉农专业、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每生每年2800元。
学校资助项目
一、勤工助学
申请时间:原则上每年3月、9月前后通过学校勤工助学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劳动报酬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临时困难补助
申请时间:全年
临时困难补助用于帮助因遭受突发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职学生。
每生每年可申请1000元至50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对象主要有三类:
1、学生本人身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的。
2、学生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者死亡的,或者学生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的。
3、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学生经济困难的。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饮水、洗澡、电话补助
申请时间:根据当年工作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饮用水、洗澡、电话费用专项补贴工作的通知》(京教勤[2007]4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文件的意见》(京政发【2007】24号),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饮用水、洗澡、电话费用专项补贴评选,每生每年185元,补贴比例为在校生的10%。
具体申请流程及补贴标准以当年通知为准。
注意
事项
1.需要申请资助的同学,请务必按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上交相关材料。
2.请自愿放弃享受资助资格的学生,必须填写放弃享受资助资格承诺书,交所在二级学院资助辅导员老师留存。
3.请同学们养成时刻关注学校钉钉系统、学校公众号、资助微信群的习惯,及时查看新消息,避免错过资助政策相关的重要信息。
4.我们将在校内宣传栏布置相关资助政策进行宣传,也会通过校园广播进行有声宣传,请广大同学们注意观看收听。
温馨
提示
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资助项目,都需要出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此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盖章可以省,诚信不能丢。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会被取消受助资格,留下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校后申请资助。
安全
提醒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
学校资助中心办公室电话
80114044(北校区);
64941643(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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