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重视学生资助对象的资助工作,建立“奖、贷、助、勤、补”五位一体,保障型资助与发展型资助相结合的资助体系。通过经济资助、教育引导和关心关爱等导向政策,让每一位学生资助对象健康成长成才。具体资助政策介绍如下:
1
国家助学贷款
”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通过财政贴息贷款方式,帮助高校经济困难生完成学业的助学形式。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每位学生贷款每年最高额度为12000元。分就学地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方式。建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当地县级部门的教育资助中心办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到学院学工部网的“最新通知”栏目下载《关于做好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通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入学后交给所在班级的辅导员,经学院统一核实确认,可用于学生申请资助对象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都可申请,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3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高校学生资助对象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对象的奖学金。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对象都可申请,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4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5
国家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学生资助对象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1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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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7
学业优秀奖学金
”
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分三个等级,即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学业优秀二等奖学金、学业优秀三等奖学金,其比例分别为5%、10%、15%,奖金金额分别为1500元、750元、400元。
8
单项奖学金
”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其中:学生工作奖200元;社会实践奖200元;文体活动奖200元;学业进步奖200元;科技创新奖200元。
9
考研奖学金
”
为鼓励毕业生继续求学深造,特设立考研奖学金。考研奖学金金额为1000元/人。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或申请境外高校(以当年教育部批准的境外正规高校名单为准)攻读硕士学位被录取的学生,凭官方录取证明申请考研奖学金。
10
勤工助学
”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经济困难生的有效途径,用工单位应优先录用学生资助对象。
11
困难补助
”
帮助学生资助对象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困难补助基金。困难补助分为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补助两种。
1、专项困难补助:学院根据学生资助对象的不同情况,开展冬季送温暖、就业补助。
2、临时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是学院为帮助部分因家庭或本人遭受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临时困难而影响在校学习的学生所设立的临时补助制度,补助额视困难程度另定。
12
“绿色通道”
”
为切实保证学生资助对象顺利入学,学院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先申请缓交学费后,再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13
其他资助
”
学院与校外合作优质企业设立各类企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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