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金陵科技学院全面落实党和国家资助政策,建立起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和绿色通道等多元融合的助学体系,助力广大学子成长成才。
01
奖学金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2、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3、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奖学金每人3000元、二等奖学金评每人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500元。
4、校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分为“表彰单项奖学金”和“文体单项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所获奖项只能申报一次学校单项奖学金,不得重复申报。
5、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卓越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校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6、社会企业奖学金
社会企业或个人出资在学校或者学院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一定领域内的优秀学生。
注意事项: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02
助学金
1、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必须为困难认定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资助标准根据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进行对应设立。
2、本科生校内励志助学金
校内励志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三档标准发放,一等励志助学金:1500元/(人·学年);二等励志助学金:1000元/(人·学年);三等励志助学金标准:500元/(人·学年),共计300人。
0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
当前学年在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的学生,均有资格按细则申请伙食补助。
2、学生临时困难补助
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必须为突发情况下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本科学生,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人·学年),具体根据学生临时困难等级进行补助。
3、特殊困难学生补助
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无法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的普通全日制在籍学生,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
04
学费资助
1、本科生残疾学生学费资助
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均在统计范围。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学费按照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补助。
2、本科生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主要减免对象为: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的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符合国家和省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的子女,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子女及其它特殊困难的学生。学费按照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减免。
3、毕业生赴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
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苏北基层单位就业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简称“在读期间”)所缴纳的学费。
4、本科生应征入伍补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申请金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5、直招士官
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据实补偿或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6、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学费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05
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当学年未办理及未开通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本学年认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特殊情况,毕业班学生不予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贷款人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金额最高为每年12000元。
06
勤工俭学
学有余力、身体健康、能较好完成相关工作的学生(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校内勤工助学酬金标准根据岗位设定,一般为每小时12-14元人民币。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40个小时,一学期不超100个小时。
07
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指在新生报到时,对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办理缓交手续,学校安排其先入学注册的一项助学措施。只是缓交手续,不代表自动申请了国家助学借款,也不是学费减免。
为更好地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金陵科技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通了暑期资助咨询热线,面向2022级新生及家长、全体在籍在读本科生开展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25-86188898
温馨提示: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同学们遇到自己拿不准的情况,务必第一时间询问老师、家长,或拨打学校资助中心电话咨询,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
十年寒窗终不负
一生韶华亦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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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相约金科
金科院将与你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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