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准确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的要求,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我校开通2022年暑期资助政策咨询热线,详细解答考生和家长的疑问,确保新生安心入学。
咨询热线
0459-6819100
(本科生)
0459-6819526
(研究生)
咨询时间
2022年6月29日-9月15日
8:00-20:00
咨询机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内容
高等教育本科阶段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
“绿色通道”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及其它校内奖助学金政策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一次性奖励:0.8万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参评学年每一学期的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需达到本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补考、重修科目; 6.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一次性奖励:0.5万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参评学年每一学期的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需达到班级前30%,且无不及格、补考、重修科目。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国家助学金 | |
资助标准 | 分三个等级: 一等0.43万元/生/年; 二等0.33万元/生/年; 三等0.23万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国家助学金 | |
资助标准 | 0.33万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无限制 |
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 | |
资助标准 | ①博士研究生 13000元/年 ②硕士研究生 6000元/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无限制 |
国家助学贷款 | |
资助标准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无限制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
资助标准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无限制 |
绿色通道 | |
资助标准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全日制新生。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无限制 |
地方政府资助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
资助标准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在黑龙江省高校就读并到黑龙江省边境县就业3年毕业生或到黑龙江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3年的全日制低保家庭学生。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无限制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
资助标准 |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本人须享受低保)、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特困人员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无限制 |
校内资助
临时困难补助 | |
资助标准 | 视每年具体情况而定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家庭遭遇临时突发情况的学生。如父母遭遇意外重伤或身故、突发急重病症;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等。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视每年具体情况而定 |
王震奖励基金 | |
资助标准 | 励志奖:3000元/人/年 尚学奖:2000元/人/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积极进取,尊师重道,团结同学; 3.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 4.参评前一年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 5.参评前无任何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科目不及格等行为或情况; 6.励志奖:学校认定的特困生,参评前一年智育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不低于班级前10%; 7.尚学奖:参评前一年智育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不低于班级前5%,获得省级及以上学术成果或竞赛前三名者可予优先考虑。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励志奖:20人/年 尚学奖:40人/年 |
王震奖励基金创新奖 | |
资助标准 | 2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奖励科研成果显著、创新能力突出的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具体评选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王震奖励基金创新奖评选办法》执行。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5人/年 |
综合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分四个等级: 一等2000元/人/年; 二等1200元/人/年; 三等800元/人/年; 四等500元/人/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时间范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3.具有集体观念和大局意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上进; 5.一等综合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可以申请,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二等综合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5%可以申请,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三等综合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可以申请,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四等综合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可以申请,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35%(一等3%,二等8%,三等10%;四等14%) |
爱农就业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2000元/人/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1.到北大荒集团及其他垦区的下属基层单位就业;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4.参加各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5.参加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农技特岗计划; 6.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合作农场等单位就业; 7.在农业行业自主创业; 8.到国家三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农业行业就业。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每年依据国家相关就业政策、各类项目就业人数等情况确定奖励名单 |
勤工助学 | |
资助标准 | 临时岗位:不低于12元/小时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无劣迹行为;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成绩合格; 3.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勤工助学工作岗位要求; 5.在社会兼职中能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学习成绩优秀、有特长者优先。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视每年具体情况而定 |
企业、社会团体在学校、学院
设立的奖助学金项目
九三惠康慈善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培优奖学金3000元/生/年; “双困生”就业补助金2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 3.道德高尚,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集体荣誉感; 4.参评前无任何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5.按学校规定时间注册学籍,无欠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能够在贷款到账后及时足额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 培优奖学金: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在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备案;参评前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5%,且无不及格、补考、重修科目;按照《培优奖学金打分体系》(表1)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择优给予奖励。 “双困生”就业补助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由于生理缺陷、延长学制、职业能力欠缺等客观原因造成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按照平均学分绩成绩排序择优给予补助。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原则上,培优奖学金与“双困生”就业补助金按3:1比例设置,具体名额依据当年资助总金额确定。 |
多麦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1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①学习之星奖学金用于奖励农学院在校二年级大类分流报考植保专业第1名和报考农学专业第1名和第2名的本科生。 ②科研之星奖学金用于奖励农学院在校三年级在课题组表现优秀的本科生,由各专业满足评选前一学年两学期学习纯成绩均在班级前10%的学生自愿报名参选,量化评分。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①3人/年 ②7-10人/年 |
植保校友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5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农学院在校三年级前5学期总成绩排名前30%、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学生参选,量化评分。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6人/年 |
金辉农业励志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1200-15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奖励农学院农学及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12人/年 |
黑龙江省植物保护学会“稼卫”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3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奖励农学院植物保护专业或相关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植物保护学科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原则上每次评定人数为植物保护专业本科学生总数的5%左右,与植物保护密切相关的其他专业本科评定人数比例为2%左右。 |
德邦大为创新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分三个等级: 一等8000元/生/年; 二等3000元/生/年; 三等2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工程学院所有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品德优秀,身体健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化活动; 4.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综合素质方面突出; 5.专业方面有创新能力,并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创新奖励者优先; 6.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在院(系)或专业排名位于前20%之内; 7.已获其它奖学金的同学仍可参与德邦大为创新奖学金的评选。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每年10人(一等1人,二等2人,三等3人) |
雷肯蓝色畅想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2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工程学院所有全日制在籍本科农业机械化与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生。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品德优秀,身体健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热爱农业,热爱农机事业,有意愿投身农机相关领域建设中去的学生; 4.专业方面有创新能力,并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创新奖励者优先; 5.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在院(系)或专业排名位于前 30%之内; 6.已获其他奖学金的同学仍可参与德国雷肯蓝色畅想奖学金(LEMKEN Blue Means Scholarship)的评选。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10人/年 |
菲迪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1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奖励动物科技学院在籍本科学生,品学兼优、思想进步,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10人/年 |
大北农助学金 | |
资助标准 | 2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奖励动物科技学院本科生及研究生,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20人/年 |
北京报春禾励志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5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奖励动物科技学院成绩优异,积极参加校院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的在籍本科学生。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4人/年 |
生泰尔基金 | |
资助标准 | 1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奖励资助动物科技学院在籍本科学生,提供“生泰尔班”的各项活动经费以及班级建设与管理。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20人/年 |
牧泉元兴自强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1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奖励资助动物科技学院在籍本科学生,提供“生泰尔班”的各项活动经费以及班级建设与管理。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4人/年 |
瑞鹏公益基金 | |
资助标准 | 1000-3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奖励动物科技学院在“瑞鹏班”表现优异的优秀学员,赞助“瑞鹏班”开展主题活动和班级建设。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视每年具体情况而定 |
瑞派公益基金 | |
资助标准 | 2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奖励动物科技学院在“瑞派班”表现优异的优秀学员,赞助“瑞派班”开展主题活动和班级建设。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视每年具体情况而定 |
“北大荒青联菁英”助学金 | |
资助标准 | 100-1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经济管理学院在藉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视每年具体情况而定 |
“易升学”奖助学金 | |
资助标准 | 500-3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经济管理学院在藉学生。 1.学生在学院贫困生认定中,认定为困难以上等级;或者经过辅导员、班主任综合评定,认定家庭确实贫困的学生; 2.在评选的前两学期,学生的纯成绩或者综合测评成绩达到班级的前30%; 3.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无任何违纪现象; 4.学生荣获省级以上奖励可优先推荐。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视每年具体情况而定 |
佳昌晶能创新创业基金 | |
资助标准 | 500-1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奖励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科技竞赛获奖学生。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视每年具体情况而定 |
“自如春芽计划”大学生就业素质基金 | |
资助标准 | 100-1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奖励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或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活动、学院学生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和奖励表现突出的学生团体或个人。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视每年具体情况而定 |
食品学院教育发展基金 | |
资助标准 | 根据当年实际缴纳学费情况资助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1、食品学院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3、关心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参与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道德品质高尚; 4、入学以来未受到过学校或学院纪律处分的同学; 5、在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基础上,综合考虑家庭经济情况及学习情况。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视每年具体情况而定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重要基础课程奖励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一等3000元/生/年; 二等2000元/生/年; 三等1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重要基础课程奖励以单一课程或组合课程为奖励单元,覆盖学院所有专业培养方案涉及的重要基础课程。课程包含通识基础课单元(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工程数学、大学外语)和专业基础课单元(C语言程序设计、电学基础、数据结构),每个奖励单元课程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一等奖奖励3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此奖励于每年十月份按年度集中进行表彰奖励。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视每年具体情况而定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爱心基金 | |
资助标准 | 5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资助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习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5人/年 |
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 | |
资助标准 | 2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奖励生命科学学院学生,无违纪违规情况,综合成绩排名班级前50%。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15人/年 |
人才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100-2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学习进步奖用于奖励理学院进步提升名次最多者;专业学霸奖用于奖励理学院单门课程分数最高,且课程成绩在85分以上的学生。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视每年具体情况而定 |
高博应诺科技创新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分三个等级 一等200元/生/年; 二等300元/生/年; 三等5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奖励理学院在籍学生 1.勇于专研,积极实践,在省市以上科技类、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2.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3.获得过校级以上带有奖金类奖励的团队及个人不参加评选。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每年11人(一等 2 人、二等 3 人,三等 6 人) |
园林专业“国正”励志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1000元/生/年; 5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奖励园艺园林学院园林专业创新及成绩突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大一至大三10人1000/年 大一2人5000元/年 |
竞航奖助学金 | |
资助标准 | 200-4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竞航”奖学金用于奖励土木水利学院建环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的学生; “竞航”助学金用于资助土木水利学院建环专业品学兼优、家境经济困难的学生。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奖学金4人/年,助学金7人/年 |
寰宇奖学金 | |
资助标准 | 2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奖励应用科技学院在籍学生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无不良嗜好,无处分记录;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参评前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班级前50%; 3、有一定的学生骨干工作经历,担任校院学生组织或班级主要班委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工作期间表现优异; 4、同等条件下,毕业生有意加入甲方公司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优先考虑。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3人/年 |
寰宇助学金 | |
资助标准 | 2000元/生/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用于奖励资助应用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无处分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负担较重; 3、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至参评前无不及格科目;无抽烟、酗酒、宴请等不合理消费行力; 4、同等条件下,毕业生有意加入甲方公司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优先考虑。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2人/年 |
温馨提示
录取通知内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直接下载)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大家遵守诚信、如实填写,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与佐证材料一起提交此表。
切记开学前后是诈骗高发期,一定要提高防骗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咨询学生资助等政策一定要通过教育部门和高校官方网站等正式渠道,不要轻易相信他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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