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喜迎莘莘学子!
愿你们以梦为马,
不负韶华,
不忘初心!
No.1行为规范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就寝,未经批准不得晚归、不归。熄灯后应及时关闭寝室内电器,不喧哗起哄,不影响他人休息。
本科学生公寓星期一至星期四及星期日夜间断电时间为23:30,星期五、星期六夜间断电时间为24:00,次日06:00恢复供电,节假日和考试周等特殊时期视学生实际需求适当增加供电时长。研究生公寓24小时供电。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公寓进出规定,出入公寓时须主动出示校园一卡通,并遵守门禁管理相关规定。来访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出入学生公寓。公寓楼锁门时间为23:30,开门时间为6:00。
No.2违禁电器
住宿学生在公寓内除按设计使用功能配置的电气设施外,严禁私自使用其他电热器具,包括但不限于电热锅、电热毯、电饭煲、电磁炉、微波炉、电炒锅、电取暖器、电熨斗、电热水壶、干鞋器、吹风机、卷发棒等一切具有电加热功能的器具。严禁将自行车、电动车带进公寓,严禁在公寓内为电动车电池进行充电;严禁使用劣质电器、无国家3C认证电器或消防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认定为不适合在公寓使用的其他设备设施。
住宿学生严禁在公寓内用蜡烛照明和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有明火的器具;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管制刀具、剧毒放射源、麻醉品等危险物品。
住宿学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损坏、私自改动供电线路,严禁盗用公用电源等;使用的各类电源插座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离开学生公寓,必须对所有电器进行断电处理。
No.3卫生管理
住宿学生应制定并落实值日计划,自觉维护寝室卫生安全,定期清扫,保持寝室干净、整洁,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住宿学生须主动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学生组织开展的内务卫生、安全消防、家具物品、住宿秩序等检查。
学生管理部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吉林大学学生公寓卫生安全标准》定期开展寝室卫生安全检查。对卫生较差的学生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理,对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每学期会由学院或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委员会、学校相关部门定期组织进行寝室卫生安全检查,时刻保持寝室的整洁与卫生才是优秀的JLUer!
No.4文化建设
住宿学生应不断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以寝室为单位制定《寝室公约》,积极参与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与文化建设活动。
住宿学生应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民族、地区风俗等习惯,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养成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共同创造文明、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
寝室布置应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环境整洁有序。住宿学生离校退寝时,应主动清扫房间,配合工作人员验收家具等设备设施,按时归还寝室钥匙,按规定结清相关费用,做到文明离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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