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校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秋季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2〕373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属地要求和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安排
根据学校秋季开学工作安排,实行师生员工分批返校报到。8月22日-8月24日,开展疫情防控培训与应急演练。中高职老生于9月3-4日报到,2022级中职新生于8月28日报到,2022级高职新生于9月13日报到,网教部学生9月4日报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返校条件
1、师生员工返校时,戴口罩、测体温、核验“安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或返校时(报到)体温异常时,按照学院《应急处置预案》规定程序处置。
2、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市最新的《涉疫地区来(返)马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要求,确定返校人员。返校人员要提前知晓全国疫情形势,特别要了解高中低风险地区情况,主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等,确保返校当天符合返校条件。所有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提前将安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通过截图等形式告知所属系部或部门(单位)。
3、低风险区返校的师生员工返校前 3 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 24 小时),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境外(7 天集中 3 天居家隔离)、中风险(7 天居家隔离)、高风险(7天集中隔离)或参照中高风险管理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在完成相应的健康管控措施后,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5、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出院/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 察并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报到。密切接触者(7天集中 3 天居家隔离)、密接的密接(7天居家隔离)在完成相应的健康管控措施后,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三、工作分工
1、院疫情防控办统筹协调秋季学期师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发布开学返校工作通知,与属地防控部门保持联系,请求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2、学生处会同各各部门(单位)摸排收集学生健康信息和行程信息,审核返校学生资格,筛查出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未经批准的学生一律不得返校;制定疫情防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支持预案,做好学生疫情防控心理援助工作,引导学生保持积极健康心态。3、各部门(单位)负责收集本部门教职员工健康信息和行程信息,汇总至组织人事处。4、总务处开学前要组织对学校的环境卫生进行大检查,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杀,提前制定好紧急状态下师生就医和物资运输的操作方案,确保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到位。同时加强校医室、应急留观场所、校内隔离场所等建设管理,确保疫情发生后能满足防控需求及师生在校基本生活需求。5、保卫处做好开学返校校门的管控、配合做好入校审核工作。6、教务处要按照新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安排好不能按时返校师生的线上教学工作;联合相关部门提前谋划开学第一课,将教育部发布的疫情防控指南、传染病防控知识、心理健康等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
7、其他部门要积极落实好新学期各项教学保障工作。
四、有关要求
1、为保障秋季学期师生正常报到,请在马师生员工近期“非必要不离马”,确需离马的,不得去往中高风险地区,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向有关部门报备行程;尚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全体师生员工要主动向居住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告行程轨迹和健康状况;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人员摸排,准确掌握每一位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
2、师生员工返校前7天须通过电话、微信、QQ、钉钉等多种形式,如实填报个人行程史和接触史。
3、师生尽量选择自驾返校,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尽量选择直达班次减少换乘,途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开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保留好购票信息(包括出租车票、地铁票、公交车票等),记录乘车时间和登车地点,以配合可能的密切接触者调查;选择自驾返校的学生,车辆和亲友送至校门口即停即走,不得进入校园。
4、返校期间,学院在西门、南门设置多条通道,师生员工(含教师公寓住户、商业及第三方服务人员等)服从现场安排,从西门有序进出。物流从南门服从现场安排,有序进出。
5、按返校时间,滚动开展“三天两检”,确保所有师生员工返校后 3 天内完成 2 次核酸检测,实现全覆盖。各系部继续督促在校学生落实每日自我体温监测与健康信息报送制度。校园内严格控制活动范围,不组织室内聚集性活动,鼓励开展线上活动。
6、请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精准掌握师生行程轨迹、健康状况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属地和学院疫情防控政策,全力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因不遵守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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