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钓鱼岛事件是1895年。1894年,中国在甲午战争中战败,日本政府认为“时机成熟”,不再顾虑清朝政府的态度,于1895年1月21日由内阁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冲绳县在钓鱼岛设立“国标”,公然占据钓鱼列岛,并将其划入日本版图,改称为“尖阁群岛(尖阁诸岛)”。1895年4月签署的《马关条约》中规定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割让日本,日本进而以条约的形式正式侵占钓鱼列岛。
2)、保卫钓鱼岛事件是1996年。英雄不朽,国人榜样。1996年9月,近千名香港市民以游行来表达对日本侵占钓鱼岛的不满。中国民间保卫钓鱼台联合会在北京成立,“全球‘保钓’联盟”在香港成立。9月22日,全球华人“保钓”大联盟租用远洋货轮“保钓号”在香港出发前往钓鱼岛。26日,“保钓号”到达钓鱼岛,陈毓祥率领5位突击队员穿上救生衣,跃身入海游向钓鱼岛,因脚部被绳索缠绕,陈溺水身亡,成为第一位在钓鱼岛海域牺牲的“保钓”人士。
3)、钓鱼岛在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南边缘的位置,台湾岛东北方,濒临东海海槽,与琉球群岛隔绝。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北纬25°40′~26°00′)、东经123°20′~124°40′之间,距离温州市约356千米)、距福州市约385千米)、距基隆市约19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