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核成绩程序
需复核成绩的考生应于7月27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书面申请、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2020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
二、复核结果反馈
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于8月2日前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他事项
考生须认真填写《2020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并对填写内容(姓名、准考证号、考生号、联系电话、考试科类、考试所在考点、考场、查询科目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