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当前,国内本土疫情呈多点散发、多地频发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风险依然较大。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防控意识,筑牢疫情防线,全力维护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扛牢防控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守住校园安全底线。
(一)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情况。及时将新入职教职员工和2022级新生纳入疫情防控网络,及时进行健康监测与管理服务,落实因病缺课(勤)追踪登记制度,早发现、早报告。
(二)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去向动态。严格落实学生离校和教职工外出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晚)检制度。
(三)精准排查涉疫师生员工。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在高中低风险区及健康码红黄码的教职员工、学生情况并每日报送防控办(联系人:莫镇杰,13570235102),及时排查返校后7天内原旅居地升级管控措施的师生员工,动态更新涉疫人员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四)精准掌握师生员工核酸检测情况。组织师生员工严格落实属地安排的常态化核酸抽测和大规模核酸筛查,做好核酸检测核查、提醒工作。
(五)加强师生员工人文关怀。对目前仍在隔离观察的师生员工,以及因疫情等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返校的师生员工要给予更多关怀、关心和关爱,“一对一”做好联系服务,协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六)加强三校区五校园校门管理。严格落实校门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入校人员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要求。
(七)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能线上不线下”“能室外不室内”的原则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和参加活动人流量。开学初期,原则上不举办跨省市的线下大型学术活动。
(八)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加强宿舍、食堂、课室、图书馆、超市、体育馆等重点场所和空调、校区往返交通车等重点设施设备通风、清洁、消毒。
(九)统筹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实习学生工作台帐,全时全过程掌握学生实习生活情况。加强实习学生疫情自我防护教育,指导学生结合实习岗位实际做好个人防护。督促实习单位全面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属地做好涉疫地区师生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工作。
二、师生员工履行个人主体责任,树牢“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一)倡导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活动的师生员工应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涉疫场所名单和风险区域,若活动轨迹与涉疫场所有交集,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和单位、学校防控办报备,并按照疾控部门指引接受相应健康管理。
(二)严格落实属地政府和学校组织的常态化核酸抽测和大规模核酸筛查等疫情监测要求,做到应检尽检。及时关注自身健康码状态,如变红黄码及时报告并接受相应健康管理。
(三)落实家校协同共防,加强自我防护及家人健康监测,坚持“个人防控四要”,即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及时开展核酸检测。
(四)请教职员工按照《广东省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工作方案》要求,登录“广东省教育双融双创智慧共享社区(https://srsc.gdedu.gov.cn/)”,进入培训栏目“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专栏,按照岗位类别进行培训学习,请于10月31日前完成所属类别所有课程学习。各单位、各部门将本单位、本部门参加培训情况报学校人事处(联系人:么朔,15613816980)。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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