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35名(含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最终录取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一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我校部分专业仅接收本科毕业生报考,详见《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参加我校的复试,具体要求见《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我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
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各招生专业拟招生数详见《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为准,拟招生数含拟接收推免生数。
三
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考生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规定的网上确认时间进行报考信息确认。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及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我校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
初试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详见《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初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五
复试和体检
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等由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并在复试前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gut.edu.cn/)及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向考生公布。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结合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我校将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二)必须参加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够获得拟录取资格。
(三)复试时,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往届毕业生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交验),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等详见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当年公布的复试办法。
(五)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
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等进行录取。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未按照我校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
录取类别及就业
我校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八
学制、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制: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学费和住宿费:
(三)奖(助)学金
学校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努力为研究生创造较好的学习条件。主要奖(助)学金如表所示。
当年奖(助)学金发放标准、发放条件及评选细则等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九
其他
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2023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东莞理工学院代码:11819
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dgut.edu.cn/
招生办电话:0769-22861919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行政楼B504-2
邮编:52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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