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2年10月22日至25日举行。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形势,抓细抓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根据我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部署,市自考办提醒各位考生务必做好如下事项。
一
考前防疫要求
(一)如实申报个人健康信息
1.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天(10月15日前)使用手机下载“天津数字防疫APP”,在“一屏通行”中申领“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
2.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天(10月15日前)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2022年下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卡与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健康卡》)和《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流调表》),按规定如实填写,记录体温,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交予监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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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天登录“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监测”小程序(https://jiankang.zhaokao.net:9366/),每天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
(二)考前核酸检测
1.考前7天始终在津且可以自由流动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2.考前7天内具有我市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经发热门诊鉴诊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考生,须持考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阴性证明(考前24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小时)参加考试。
3.考前7天具有天津以外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按照本市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后,持考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阴性证明(考前24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小时)参加考试。
4.具有中高风险区(以国务院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区和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市及感染者关联轨迹区旅居史的考生,除按照我市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外,还应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规定执行隔离管控措施(以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管控措施解除后,持考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24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小时)参加考试。
二
考试注意事项
(一)参加考试须确保证件材料齐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所需证件、材料包括:①考生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④实时天津健康码“绿码”;⑤规定时效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均可);⑥填写完整的《健康卡》;⑦《流调表》。
(二)考生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外,考生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倡导佩戴N95口罩)。
(四)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五)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考后7天健康监测。如有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的,应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并向考籍所在考区报告有关情况。报告主要内容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考点学校、异常情况等。
三
特别提示
(一)考生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聚集,考前避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不到人员密集及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接触,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风险。
(二)外省来、返津人员,应认真阅读我市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要求。
(三)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考前遇到特殊情况的考生,可与考籍所在考区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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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发布的信息,以及各考区发布的提醒消息,随时留意短信通知,及时了解相关要求。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请广大考生遵守相关规定,共建共享平安健康的考试环境。
内容编辑 | 徐瑞
内容审核 | 王彤古光启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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