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将于2022年3月22日-31日举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提高人才选拔质量,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采取线下现场考试形式,考试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凡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我校参加考试的报考者,一律视为弃考。
《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 号)精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安全有序组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 号文件精神,现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组考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考生防疫与安全工作规定,请考生周知:
1.所有考生须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生须于考前14天前,主动申领“陕西省疫情防控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码”)并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的状态。西安市考生也可通过“西安市民一码通”申领健康码。
2.考生须在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自考前14天(2022年3月8日起)开始,每日自行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个人健康卡,签署安全承诺书。体温测量记录以及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
3.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防止滞留外地耽误考试,考生应确保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能顺利抵达西安参加考试。考生须配合接受相关部门健康排查,期间应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在参加考试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试当天,考生须按各我校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体温测试低于37.3℃以及填写完整的《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即:两证、两码、两测、一书)进入我校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考生外出需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去人群聚集的场所。
5.所有考生每次进入我校,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接受身份核查时,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进入考区、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退考场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6.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报告,经我校疫防办等进行个案研判,按我校及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7.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8.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我校专业考试现场所有专业一律不允许自带伴奏人员。声乐考场、音乐教育考场内我校均配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只需提供正谱(五线谱)即可,伴奏不收取任何费用。
9.我校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具体情况动态调整,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xacom.edu.cn/)上发布的通知与公告,及时认真阅读、掌握相关信息及最新防疫要求。
《考场规则》
1.考生凭《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并主动配合考务人员做好身份核对工作。
2.各专业面试考场,考试时不允许化妆,不得穿演出服。
3.在备考室点名后有工作人员随机抽出考场号,自动生成本组考试顺序号;凡在规定的抽签、点名、考试时间未到者,一律视为弃考,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参加专业面试,进入考场后按考试指令进行专业考试。未按规定考场、时间、组别、顺序参加考试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记。
4.考生进入专业面试备考室时,应携带乐器(除钢琴外)、钢伴曲谱(五线谱)、服装(舞蹈考生练功服)、舞曲或伴奏音乐U盘(U盘根目录下仅有一首考试曲目)等。
5.考生应在备考室做好考前准备,调好乐器。进入备考区域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拍照,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6.考生在确认身份后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入规定考场考试,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评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考号等信息,一经发现按作弊对待,该项考试成绩以零分记。考完迅速带齐个人物品退场。
7.所有专业不允许自带伴奏人员。声乐考场、音乐教育考场内均有钢琴伴奏,考生只需提供正谱(五线谱)即可。
8.面试结束后,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向考评人员询问成绩等相关情况,也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或谈论。
9.笔试考场,迟到15分钟之后不得进入考场,取消当科考试资格。考生除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橡皮外,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移动电话、无线耳机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自行传递任何物品。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10.考生进入笔试考场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以备监考员查验。领到试卷后,须认真核对试题张数,在规定位置认真填写姓名、联考准考证号等信息,试卷应书写工整,凡因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导致无法正常登录和评分的答卷,责任由考生自负。
11.考生应在试卷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卷无效。
12.考生在笔试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哼唱曲调或节奏,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3.考生若遇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答案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1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作答,按照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5.考生如违反考场规则,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