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将于12月3日举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将于12月4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考生健康应试须知通告如下:
一、考前防疫准备
1.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点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江苏省各设区市疫情防控政策可在下列网址查询:http://www.js.gov.cn/col/col83410/index.html。
2.为不因疫情影响考试,考生应尽早返回考点所在地备考。建议自省外和省内跨设区市前来或返回考点所在地的考生,至少于考前10天起持续了解考点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按当地规定落实信息报备、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3.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信息,在参加最后一场考试时,交考点工作人员。
4.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做好健康监测和体温测量。备考期间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地,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在考前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校生须主动向所在中学报告,非在校生须向社区和高考报名点报告。需住宿的考生,须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场所,确保住宿和饮食安全。
5.所有考生应在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6.考生应提前准备“苏康码”“行程卡”,以便进入考点时接受检查。
7.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须凭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由考点疫情防控组综合研判,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8.考前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以及考前7天内有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按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并于考前2天将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考点,经综合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由考点疫情防控组登记备案。
二、进入考点
1.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门口聚集,考生独立应考。考试期间,除考生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生进入考点应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承诺书》,接受体温测量。不按规定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在考前应密切关注本人体温情况,如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
4.考生进入考点,不得随意走动。候考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
三、应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过程中,常态化防控区域内的考生自主确定是否全程佩戴口罩;风险区域内及备用隔离考场内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3.考试结束时,应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附件: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
文章来源(官网发布地址):【点击查看官网原文信息】
官网发布缓存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