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具有鲜明的国际化特色,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是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战略、涉外法治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的前身是广州外国语学院和广州对外贸易学院。广州外国语学院于1964年11月设立、1965年7月正式招生,是原国家教委(现教育部)直属的36所大学之一。广州对外贸易学院成立于1980年12月,是原国家外经贸部(现商务部)直属院校,为全国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创始单位之一。1995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将两校合并组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8年10月,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划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学校形成了外语学科与非外语学科“双轮驱动”、多学科多语种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学科格局,下辖25个教学单位,1个独立学院(南国商学院)。现有67个本科招生专业,分属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大学科门类。其中有3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共有28个外语语种,是华南地区外语语种最多的学校。学校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恢复研究生制度后较早获得硕士、博士授予权的单位。
学校面向全国2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学校所设置的专业切合社会的需求,毕业生就业市场需求总体稳定,毕业生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就业率继续位居前列,就业质量持续向好。
目前,学校有4个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音乐国际传播三个招考方向)、舞蹈表演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含平面艺术设计、环境与展示设计、信息艺术设计三个招考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在新闻与传播学院。学院由广东省委宣传部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共建,设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广东省国际传播青年人才培养基地。学院现有教授14人、副教授12人、专职外教4人,现有教师中博士及博士后33人、在读博士6人,拥有两名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得主,所有专业教师均具有主流媒体从业经历或海外访学经历。学院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香港、台湾等十余所境外知名大学建立了研究生、本科生合作培养和学术交流关系。学院建有省级“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融媒体与国际传播实验教学中心”、融合媒体实验室(达芬奇国际认证培训中心)、全媒体创新实验中心、虚拟仿真演播室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现为广东省级特色专业,学生先后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一等奖、“全国海峡两岸电视主持新人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累计六个年度摘得广东省大学生主持人大赛专业组冠军,被媒体誉为“广外军团”。在齐越朗诵艺术节暨全国大学生朗诵大会、全国大学生有声阅读创优评析活动等活动中多次被评为“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单位”,系中国高校影视学会播音主持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专业所属党支部被教育部确立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毕业生广泛分布于粤港澳主流媒体、上市公司及海外传媒工作,多名毕业生进入全球知名高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2020届毕业生升学率达55.2%(其中境外升学率达48.3%)。
音乐表演(含声乐、钢琴、音乐国际传播三个招考方向)、舞蹈表演、视觉传达设计(含平面艺术设计、环境与展示设计、信息艺术设计三个招考方向)3个专业设在艺术学院。学院拥有一支充满活力的教师团队,教学、科研力量雄厚。目前有专职教师39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6人;教师队伍中有博士5人、在读博士4人,还拥有稳定的外籍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中大部分毕业于国内著名艺术院校,部分从海外留学回国任教,具有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均有建树:两位教授进入中国建国70年“2019亚太空间设计领军人物”行列;一位教师获得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金钟奖(美声)”总成绩第二名;多人参加并获得过国内外艺术创作展、艺术表演和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大奖。教师团队设计的方案在2019年广东省第十届大运会会标、会旗、会歌的全国性征集比赛中中标,并完成大运会整体VI系统设计工作。学院的学科建设发展日新月异,目前有省级“南粤古驿道艺术文化研究中心”,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粤港澳大湾区历史文化遗产活化与利用研究中心”,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文化建设,签署战略合作基地36个。2019年学院组织召开了“首届云山艺术论坛暨中国歌剧研讨会”与“首届粤港澳大湾区艺术教育创新发展论坛”两个国际级研讨会。学院拥有良好的教学环境,拥有建筑面积达2万余平方米的艺术大楼,教学设施齐备,有小剧场,若干声乐、钢琴教师琴房,声乐、钢琴观摩室,学生琴房,舞蹈排演厅,专业画室,数码艺术实验室,专业摄影室等。在省内外建有艺术类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7个,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层次高。
一、招生专业简介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播音与主持艺术学科知识能力,以“专业+外语+全媒体技能”的复合理念,精准定位培养能直接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多语种播音主持人才及具有全球视野的外向型口语传播人才。包括能在各类广播电视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及海外传媒机构中担任普通话、英语、粤语的新闻主播、主持人、出镜记者;或能在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境内外跨国企业中从事语言传播等相关工作的高级口语传播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播音发声学、普通话语音、语言表达、主持能力训练、英语播音基础、英语播音与主持、英语新闻特写、英语新闻编译、即兴口语表达(英)、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演讲与沟通、粤语播音与主持、影像与视觉传播、多媒体传播应用等。
(二)音乐表演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系统的音乐表演理论知识和扎实的演唱演奏技能,具备较强的外语运用能力和信息技术运用能力,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能直接参与国际音乐表演与文化交流,胜任政府机关、社会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普通院校、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对外文化交流机构等单位的表演、教学及管理工作,能够独立从事与中外文化艺术交流有关的表演、教育、传播、创意工作的复合型音乐人才。
本专业设声乐、钢琴、音乐国际传播三个招考方向。
声乐方向主要课程设置:声乐、钢琴基础、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表演、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外国语语音(意、德、法)、音乐剧演唱、歌剧重唱、曲式学、电脑音乐制作等。
钢琴方向主要课程设置:钢琴演奏、基础乐理、视唱练耳、钢琴重奏、钢琴即兴伴奏、钢琴即兴演奏、钢琴文献、钢琴教学法、和声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表演、曲式学、歌曲写作、电脑音乐制作等。
音乐国际传播方向(乐器限定为:二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主要课程设置:器乐演奏、视唱练耳、中西音乐史、音乐数字媒体、外国语语言、中国音乐国际传播、世界民族音乐概论、国际国内音乐动态(双语)、非物质文化遗产(岭南音乐田野调查)、跨文化交流、文化产业传播项目实践、音乐传播学等。
(三)舞蹈表演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系统的舞蹈教育理论知识和扎实的舞蹈表演技能,具备较强的外语运用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直接参与舞蹈教育和国际舞蹈交流合作的复合型人才,毕业后能够胜任政府部门、社会专业文艺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部门、机构的舞蹈表演、教学及创编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古典芭蕾基本功训练、中国古典舞身韵、现代舞、舞蹈编导、教学剧目、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基础、舞蹈史、舞蹈艺术概论等。
(四)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国际文化视野、中国文化特色、跨文化认知能力,具备互联网思维、创新思维、产业意识和现代营销理念,适应创新时代需求,具备传统平面(印刷)媒介、现代数字传播媒介和空间展示设计综合运用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够在专业设计领域、传播机构、企业设计策划部门、中等院校和研究单位从事平面、数字信息、空间展示等多媒介传播设计、策划、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有一定外语交流能力和良好综合素质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设有平面艺术设计、环境与展示设计、信息艺术设计三个招考方向。
平面艺术设计方向主要课程设置:版式设计、标志设计、传统平面设计与印刷工艺、UI设计、出版物设计、品牌策划与设计、包装与容器设计、网络产品运营与推广、文创产品开发与产业运营基础。
环境与展示设计方向主要课程设置:商业展示空间设计、博物馆展陈设计、餐饮空间设计、家具与陈设研究、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设计、环境信息传达设计、场地设计、虚拟空间交互设计、专题研究。
信息艺术设计方向主要课程设置:分镜头设计、动态图形设计、动画创作、影视广告设计、数字娱乐包装设计、动漫衍生品设计、用户体验分析与交互设计、信息可视化设计。
注:本专业新生入学后,先按专业培养,然后再分方向培养。
以上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四年,对符合条件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
(一)我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计划招生16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方向) | 招生计划 | 备注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0 | 广东的考生参加广东术科校际联考,其余招生省份的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的术科省级统考。 |
艺术学院 | 音乐表演(声乐) | 35 | 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的术科省级统考。 |
音乐表演(钢琴) | 15 | 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的术科省级统考中器乐科目考试。乐器项限定为:钢琴。 | |
音乐表演(音乐国际传播) | 5 | 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的术科省级统考中器乐科目考试。乐器项限定为:二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 |
舞蹈表演 | 15 | 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的术科省级统考。 | |
视觉传达设计(含平面艺术设计、环境与展示设计、信息艺术设计) | 60 | 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的术科省级统考。 |
(二)招生范围和统考科类
招生专业(方向) | 招生省份 | 省统考科类 | 省统考子科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黑龙江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江西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湖北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湖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
广东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主 | |
海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主持与播音 | |
音乐表演(声乐) | 河北 | 音乐学类 | 声乐 |
黑龙江 | 音乐学类 | 声乐表演 | |
湖南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 | |
广东 | 音乐学类 | 音乐表演—声乐 | |
音乐表演(钢琴) | 广东 | 音乐学类 | 音乐表演—器乐 |
音乐表演(音乐国际传播) | 河北 | 音乐学类 | 器乐 |
湖南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 | |
广东 | 音乐学类 | 音乐表演—器乐 | |
舞蹈表演 | 江西 | 舞蹈学类 | 舞蹈学类 |
湖南 | 舞蹈学类 | 舞蹈类 | |
广东 | 舞蹈学类 | 舞蹈 | |
视觉传达设计(含平面艺术设计、环境与展示设计、信息艺术设计) | 江苏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山东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
湖南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
广东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注:由于各省份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科类(或子科类)对应的专业范围不一致,若与生源省份的规定不一致,以生源省份的规定为准。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广东考生须参加广东省的术科校际联考。
(三)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生源省份有关规定确定在各生源省份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生源省份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 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3.考生须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术科省级统考并合格(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广东考生须参加广东省的术科校际联考)。
(二)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
2.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和听觉器官无疾病;音乐表演(钢琴)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含平面艺术设计、环境与展示设计、信息艺术设计三个方向)要求无色盲。
3. 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三)招生科类
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文理兼招。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当地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有关政策执行。
四、各专业录取原则
(一)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黑龙江、江西、湖北、湖南、海南考生,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总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4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广东考生,在其术科校际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广东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校际联考成绩/术科校际联考总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4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二)对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音乐国际传播三个方向)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三)对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四)对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含平面艺术设计、环境与展示设计、信息艺术设计三个方向)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五、其他
(一)有关招录信息将在我校高考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留意并根据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我校不单独寄发有关招录的任何通知。
(二)我校将继续加强入学后对艺术类专业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三)学生入学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1.学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人民币10000元/生·学年。
注:以上学费为学年制学费标准。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暂按所学专业的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毕业前最后一学期根据学生在校时间及实际修读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学费。
2.住宿费。新生统一按人民币1700元/生·学年预存,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入住宿舍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
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执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生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行政楼123室
电 话: 020-36204310(招生办)
020-39328095(新闻学院)
020-39328129(艺术学院)
传 真: 020-36207054(招生办)
电子邮箱:zsb@gdufs.edu.cn(招生办)
招生办网址(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s://zsb.gduf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