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均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关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是指相关省(市、自治区)举行的艺术、体育类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或联考(由部分高校联合组织)成绩,文化成绩是指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
2.艺术类专业在投档考生中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计算方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专业成绩仍相同,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所有艺术专业文理兼收,具体招收科类和计划数以生源地官方公布的为准。
4.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