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区内招生计划:
区外招生计划:
录取办法
考生的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划定的本科合格标准,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设计学(美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设计学(美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报考我校志愿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设计学(美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考试成绩相加,以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设计学(美术类)考生志愿级差等效成绩相同时,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设计学(美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美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具体录取规则,以《新疆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公布方案为准,如教育部关于设计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