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
(2022年我院本科招生执行分省计划,具体以各省级教育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及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及办法:
1.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陕西省招考部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我校招生录取工作。
2.我院所有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不限男女生比例,在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2022年编制分省计划,优先录取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及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如遇生源省份调整录取批次,投档比例、投档规则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本科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比例预留。使用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录取原则录取。
4.按辽宁省、河南省、湖南省的录取规则,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书法学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0.067+省统考总分×0.167。
在其他省份,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书法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
5.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方向)志愿分流时,所有省份的综合分计算方法均为: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
6.陕西省书法学考生: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分出现并列情况,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要求非色盲。
7.艺术学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位次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要求非色盲。
(1)美术学(美术学)方向仅面向省外招生;培养单位:美术史论系;办学地点:西安美术学院雁塔校区。
(2)美术学(艺术美育)方向仅面向陕西省招生;培养单位:艺术教育学院;办学地点:西安美术学院临潼校区。
8.音乐学(艺术美育)专业:音乐类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位次排序录取。要求非色盲。
音乐学(艺术美育)专业培养单位:艺术教育学院;办学地点:西安美术学院临潼校区。
9.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0.海南省考生录取阶段文化课高考成绩使用其原始分(满分750分)。
11.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