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专业 | 学制 | 层次 | 生源范围 | 备注 |
美术类 |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本科 | 山东、辽宁、福建、河北、江苏、安徽、江西、山西、湖南、河南、四川、浙江、陕西 | 具体招生专业(类)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 | 四年 | 本科 | 山东 | ||
音乐类 |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 四年 | 本科 | 山东 | |
音乐表演(键盘方向) | 四年 | 本科 | 山东 | ||
音乐表演(流行歌曲演唱与创作方向) | 四年 | 本科 | 山东 |
1.美术类专业:使用生源省份的统考成绩,考试科目及要求按照相应省份统考相关要求执行。
山东省:进档考生中,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其他省份: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类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2.音乐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中,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音乐类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专业主项不在我校公布的专业(方向)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3.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严格按照各个省份考试院制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于艺术类专业明确要求按照艺术类分文理科(或物理类、历史类)单独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专业录取时按照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分艺术类文理科(或物理类、历史类)单独排序录取。
4.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专业对于色盲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更多细节详见:齐鲁工业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