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如所在省(市、区)无明确规定,则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50%的比例录取,计算方式为: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组织专业测试并发放专业合格证的省(市、区),考生须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总分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