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首选科目 | 专业名称 | 计划 | 备注 |
广东 | 物理或历史(艺体类) | 录音艺术 | 3 | 文化课不低于本科线 |
动画 | 18 | 文化课不低于本科线 | ||
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 | 12 | 文化课不低于本科线 |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 4 | 文化课不低于本科线 | ||
戏剧影视导演 | 11 | 文化课不低于本科线 | ||
戏剧影视文学 | 5 | 文化课不低于特殊类型控制线 | ||
书法学 | 5 |
省份 | 科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备注 | 计划 |
安徽 | 艺术(不分文理)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艺术(不分文理) | 戏剧影视文学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
艺术(不分文理) | 录音艺术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3 | |
福建 | 艺术(历史类) | 书法学 | 2 | |
广西 | 艺术(文) | 书法学 | 2 | |
贵州 | 艺术(不分文理) | 书法学 | 2 | |
河北 | 艺术(不分科目)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4 |
河南 | 艺术(文) | 动画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4 |
艺术(文) | 书法学 | 3 | ||
艺术(文) | 戏剧影视导演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
艺术(文) | 戏剧影视文学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
湖北 | 艺术(不分文理)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湖南 | 艺术(历史) | 动画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艺术(历史) | 录音艺术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
艺术(历史)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
艺术(历史) | 戏剧影视导演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3 | |
艺术(历史) | 戏剧影视文学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
艺术(历史) | 书法学 | 3 | ||
艺术(物理) | 动画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
艺术(物理) | 录音艺术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
艺术(物理)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戏剧影视导演 | 1 | |
艺术(不分文理) | 戏剧影视文学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3 | |
山西 | 艺术(不分文理) | 书法学 | 3 | |
陕西 | 艺术(文) | 戏剧影视导演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3 |
艺术(文) | 戏剧影视文学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
四川 | 艺术(文) | 戏剧影视导演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艺术(文) | 戏剧影视文学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
艺术(不分文理)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
艺术(不分文理) | 录音艺术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1 | |
天津 | 艺术(不分文理)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云南 | 艺术(不分文理) | 录音艺术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5 |
艺术(不分文理) | 戏剧影视导演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
浙江 | 艺术(不分文理)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4 |
艺术(不分文理) | 动画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4 | |
艺术(不分文理) | 录音艺术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4 | |
艺术(不分文理) | 戏剧影视导演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1 | |
艺术(不分文理) | 戏剧影视文学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
重庆 | 艺术(不分科目)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 对文化课有要求,见招生章程 | 2 |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各艺术类专业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各专业在所有招生省份均使用专业术科省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专业术科成绩须达到合格及以上,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要求术科联考成绩不低于245分。
各专业依据各省规定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设如下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云南、河南、四川、陕西为普通类本科一批线,山东为普通类一段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动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河南为普通类本科一批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书法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安徽、云南、四川为普通类本科一批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广东省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在广东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且专业术科联考成绩不低于245分前提下,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与术科联考成绩的合成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合成分=高考文化课成绩×60%+术科联考成绩×2.5×40%。
以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如出现折算分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