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学制 | 内蒙古 | 招生科类 |
音乐学 | 四年 | 40 | 音乐 |
音乐表演 | 四年 | 30 | 音乐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年 | 30 | 其他艺术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四年 | 40 | 其他艺术 |
美术学 | 四年 | 45 | 美术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70 | 美术 |
环境设计 | 四年 | 40 | 美术 |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全区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使用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本科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区相应类别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排序成绩如下:
1.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本科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排序,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按专业统考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联考(内蒙古艺术学院校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依次按文化课(含政策性加分)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专业校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