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 | 河北 |
音乐学 | 四年 | 120 | 75 |
舞蹈学 | 四年 | 60 | 25 |
舞蹈学(中外合作办学) | 四年 | 80 | 65 |
表演 | 四年 | 60 | 30 |
戏剧影视文学 | 四年 | 40 | 25 |
美术学 | 四年 | 210 | 155 |
环境设计 | 四年 | 60 | 15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60 | 15 |
工艺美术 | 四年 | 50 | 40 |
省份 | 招生专业及人数 | |||||
山西 | 美术学10 | 视觉传达设计10 | 环境设计10 | 音乐学10 | 舞蹈学10 | |
内蒙古 | 美术学5 | 音乐学5 | ||||
江苏 | 美术学10 | 视觉传达设计10 | 环境设计10 | 音乐学10 | ||
江西 | 美术学10 | 视觉传达设计10 | 环境设计5 | 音乐学5 | 舞蹈学5 | 舞蹈学(中外合作)5 |
山东 | 美术学10 | 视觉传达设计10 | 环境设计10 | 工艺美术5 | 表演5 | |
河南 | 美术学10 | 环境设计5 | 工艺美术5 | 音乐学5 | ||
湖南 | 音乐学10 | 舞蹈学5 | 表演10 | 舞蹈学(中外合作)5 | ||
广西 | 舞蹈学5 | |||||
四川 | 舞蹈学5 | 表演5 | 舞蹈学(中外合作)5 | |||
甘肃 | 视觉传达设计5 | 环境设计5 |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健康体检合格。
2、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相关要求。
3、舞蹈学和舞蹈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身高标准为男生1.70米(含1.70米)以上、女生1.60米(含1.60米)以上。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
1、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工艺美术、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舞蹈学(中外合作办学)、表演专业,执行相应省、自治区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执行相应省、自治区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河北省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文化成绩X60%+校考成绩X40%的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