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招生省份 | 招生计划 | 省统考子科类 | 学历层次 | 学费 |
舞蹈表演 | 辽宁 | 10 | (D2)舞蹈表演(国标舞) | 本科 | 8000元/生年 |
山东 | 20 | (46)舞蹈类(体育舞蹈) | |||
河南 | 90 | (C2)国际标准舞 | |||
设计学类 | 河北 | 10 | (MS)美术 | ||
安徽 | 10 | (M7)模块七(美术学、设计学等) | |||
山东 | 10 | (12)美术类 | |||
河南 | 180 | (A)美术类 | |||
四川 | 10 | (A2)设计学类(本科) | |||
云南 | 10 | (E)设计学类(本科) | |||
青海 | 10 | (AA)美术类 |
录取规则
1.艺术类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须达到学校所在录取批次省定本科分数线。
2.投档规则按照各省级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明确的投档规则执行。
3.我校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含小数部分)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我校选择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50%+专业课成绩×50%)录取;云南省考生,我校选择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其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根据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50%+专业课成绩×50%)排序择优录取。
若我校录取依据的成绩并列,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并列,分别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