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 | 专业 | 科类 | 层次 | 计划数 |
河北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10 |
山西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不分文理) | 本二批A | 10 |
内蒙古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不分文理) | 本科提前B | 10 |
辽宁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物理类) |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 | 20 |
辽宁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历史类) |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 | 26 |
黑龙江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理) | 艺术本科批A段美术与设计学类 | 5 |
黑龙江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文) | 艺术本科批A段美术与设计学类 | 5 |
安徽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不分文理) | 艺术第二批(统考本科模块7) | 10 |
山东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不分文理) | 艺术类本科批统考 | 7 |
录取办法说明:
1.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对施行高考改革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均无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和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
(2)各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艺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文化课总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校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要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