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办学地点 | 招生计划 | 其中:外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五合校区 | 300 | 77 |
环境设计 | 五合校区 | 120 | 40 |
舞蹈表演 | 五合校区 | 120 | 46 |
艺术设计学 | 五合校区 | 300 | 118 |
音乐表演 | 五合校区 | 120 | 40 |
对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
(一)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认可和使用生源所在省艺术统考(联考)相应层次的成绩。
在此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分统一排名,择优录取。专业分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总分排序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单科顺序为: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使用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取得其它院校专业合格成绩。
在此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单科顺序为: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