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类/专业 | 小计 | 江西 | 湖南 | 贵州 |
音乐学 | 48 | 1 | 1 | 46 |
环境设计 | 30 | 1 | 1 | 28 |
艺术管理(音乐统考) | 10 | 10 | ||
艺术管理(舞蹈统考) | 10 | 10 | ||
艺术管理(美术统考) | 10 | 10 | ||
音乐学(少数民族特色) | 12 | 12 | ||
合计 | 120 | 2 | 2 | 116 |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须获得艺术类(非师范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2.音乐学、音乐学(少数民族特色)、环境设计专业考生取得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一般本科艺术类(非师范类)最低录取投档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3.音乐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厘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如进档考生身高未达到要求,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
4.艺术管理面向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招生,按照每个统考科类的招生计划分别进行投档。进档考生须取得相对应(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普通本科二批次提档线的90%(含90%),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当地普通本科二批次提档线的90%(含90%),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总成绩仍然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较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