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河南省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按专业分数占60%,文化分数占40% 进行折合(折合公式:总分=文化分×40%+专业分×60%),根据折合总分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录取。
2.河南省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原则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河南省编导类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分数占50%,文化分数占50%进行折合 (折合公式:总分=文化分×50%+专业分×50%),根据折合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4.河南省播音主持类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分数占60%,文化分数占40%进行折合 (折合公式:总分=文化分×40%+专业分×60%),根据折合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5.除河南以外的其他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当美术类专业录取出现折合分相同时,按投档成绩录取。当编导类专业、播音类专业录取出现折合分相同时,先参考专业成绩,再参考文化成绩(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综/理综的顺序)。
7.如果河南省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发生变化,则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