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79分。
产品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27分,环境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23分,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25分,摄影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23分,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23分。
新疆:
美术类征集志愿:环境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379.8分。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372.4分。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366.8分。
美术类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6+专业课成绩。
内蒙古:
音乐学专业录取结束,录取最低分文化课262分,专业课187分。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结束,录取最低分文化课263分,专业课184分。
美术类专业录取结束,录取最低分文化课287分,专业课189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结束,录取最低分文化课321分。
山东:
环境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95.6分。
摄影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90.2分。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98.15分。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01.1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91.5分。
表演专业录取最低专业课成绩219分。
浙江:
表演专业最低综合分546分。
音乐学专业最低综合分487分。
音乐表演专业最低综合分485分。
摄影专业最低综合分503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最低综合分507分。
产品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09分。
环境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10分。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10分。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10分。
河北: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485分。
音乐学录取最低综合分448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506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505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495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469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468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467分。
黑龙江: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269.8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262.3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259.8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411.3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414.2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414.5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411.7分。
辽宁:
环境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01.7分
视觉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05分
摄影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398.7分
表演专业录取最低专业课分数166.6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2.5分。
山西:
音乐表演最低分79.23分
音乐学最低分79.67
表演最低分68.3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294.33分。
吉林:
美术类专业文科录取最低综合分482.4分。
音乐学文科录取最低综合分403.5分。
音乐表演文科录取最低综合分432.5分。
美术类专业理科录取最低综合分491分。
音乐学理科录取最低综合分395分。
音乐表演理科录取最低综合分455分。
表演专业文科录取结束,录取最低专业课分数260分,排名第17位。
表演专业理科录取结束。录取最低专业课分数244.6分,排名第28位。
江西: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542.07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554.27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546.53分。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6+专业课成绩。
河南: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24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27分。
四川:
环境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32.1分。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43.06分。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40.93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结束,录取最低综合分434.4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结束,第一次投档最低分451.2分。征集投档最低分471分。
广西: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541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512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494分。
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设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我校不设专业校考的省份,认可各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承认省统考、联考或校考合格成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承认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吉林省、山东省该专业在普通类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承认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分数(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吉林省、辽宁省、山东省该专业在普通类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摄影专业:承认省统考合格成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吉林省该专业在普通类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承认省统考合格成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承认省统考合格成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