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1)报考特殊说明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声乐演唱方向;表演专业培养曲艺表演方向;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培养美术类方向。
(2)录取条件
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投档条件。
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当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理工类或物理学科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或历史学科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录取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如相关科目比较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