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年进行通识教学,第二年将根据学生一年级的学习成绩和志愿分别进入3个不同专业进行专业学习。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校后第一周进行专业和方向预分流,每个专业方向录取人数不超过20人。学生根据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方向,分流时重新计算综合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分流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就读专业和方向。专业分流综合分=(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满分)×600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