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专业 | 科类 | 录取线 |
北京 | 设计学类 | 不分科目类 | 474 |
河北 | 设计学类 | 不分科目类 | 557.613 |
山东 | 设计学类 | 不分科目类 | 572.85 |
湖北 | 设计学类 | 不分科目类 | 610 |
湖南 | 设计学类 | 艺术历史类 | 300.3 |
湖南 | 设计学类 | 艺术物理类 | 290.1 |
山西 | 设计学类 | 不分文理 | 暂未公布 |
安徽 | 设计学类 | 不分文理 | 746.22 |
河南 | 设计学类 | 不分文理 | 暂未公布 |
录取规则: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2、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者,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3、各省录取分数计算公式:
北京:平行志愿投档分=统考成绩÷300×750×0.5+文化成绩×0.5
河北: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0.3+(专业成绩÷300)×750×0.7
山东: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750÷300×0.7+文化成绩×0.3
湖北: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优录加分)×0.4+统考成绩×0.6]×2
湖南:平行组投档分= 文化成绩(含加分)*0.3+统考成绩*0.7
山西:非平行志愿,综合分=文化成绩+美术统考成绩
安徽: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375×700+文化成绩÷750×300
河南:平行志愿,综合分=文化成绩+美术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