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艺术统考-设计学类(不分文理)
平行志愿投档,按美术统考术科成绩录取,录取线218.9分。
四川:艺术统考-设计学类
平行志愿投档,按美术统考成绩录取,录取考生术科成绩最低分为264分(排位分为264.66083078分)
广东:艺术统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11845)(广州校区)
241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录取,设计学类录取最低分为520分;美术学录取最低分为520分;该专业组对应最低排位3567;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0.4+统考成绩×2.5×0.6
广东:艺术统考-产品设计(0003)(揭阳校区)
253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11分(对应最低排位4987)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0.4+统考成绩×2.5×0.6?;?
江西:艺术统考-设计学类(不分文理)
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69分(排位分为569.5999686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750÷450
湖南:艺术统考-设计学类
非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成绩录取,录取最低分(综合成绩)为577. 6分。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
录取考生中高考文化总成绩最低为412分、录取考生中专业成绩最低为256分;
广西:艺术统考-设计学类
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成绩录取,录取最低分(综合成绩)为597.99757分。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艺术成绩×(750/300)×0.7